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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的喪葬禮俗

珠海的喪葬禮俗

  唐宋時期,由於受佛教思想影響,珠海和鄰近地區一樣大多盛行二次葬,即人死後將屍體先行土葬,待皮肉腐敗後,再收骨骸火化,將骨灰盛入一個陶甕,另擇風水寶地安葬。至明朝以來,人們信仰道教,把二次葬火燒屍骨改為全副骨骸盛入魂壇安葬,並一直沿襲下來。

  送終

  民國時期,人們把喪事稱為“白喜事”,與婚事一樣也十分隆重,一些上了歲數的老人,大多都是備一副壽木放置家中,並預先擇定壽穴,在老人臨終前,子女守在身邊,直到老人嚥下最後一口氣,俗稱“送終”。老人彌留之際,便要為其穿上壽衣,壽衣忌用緞子布料,因與“斷子”同音。壽衣的袖子要蓋過老人的手掌,以忌手露出來,將來兒孫要討飯。老人一旦斷氣,馬上用布塊蓋鏡子和像框,拿銀器放在死者口內,陳屍廳中,並蓋上白布,由長子蘸水在死者眼、鼻、口擦洗,所謂“開光”。之後請法師為死者的靈位安置草燈和香爐,並要燈火長明,焚香不斷。其時派人通告親友報喪,弔唁客進門都向死者一跪或鞠躬致哀,孝子們跪地向賓客叩頭還禮。

  入殮

  入殮時孝子們各持點著的蠟燭繞棺一週,謂之“照財”,這時,舉家嚎啕慟哭,與死去的親人訣別。有些地方,在蓋棺後,放一條褲子在棺上,由長子或長孫攬之,稱“攬棺”,這條褲子也歸攬者所有,據說這樣將來可以升官發財。接著是“安靈”,孝子們向亡靈前上香,燒紙,依次向亡人叩跪“贈飯”,就是將一大盆糯米飯,由孝子一碗碗向靈前供奉,待出靈時埋入墓穴。

  出殯

  一般出殯,選擇中午,由喪家和親友披麻戴孝送葬,如果扛的棺是上壽而終者,大人會遺孩童朝棺底穿過,意則小孩穿棺後就能長壽。送殯時,喪主手執公雞前行,後面是鼓樂、靈柩、親友,沿途散發紙錢,意思給死者一些路費,開通冥道。返家時,也一路散發冥紙,所謂招魂回府。富有者即有儀仗、僧尼或道士開路,五族鹹給灰金,並來執紼。

  棺材下穴時,死者血裔或與死者生肖相剋的人要背棺而立,並移開影子,使之不入穴中。俟埋土時即隨由孝子們跪在穴前拋些白泥丸於窀內,表示祝願亡人安息,祈望生者健康長壽。這時,法師把帶來的公雞拋向長子或長孫,說:“要‘丁’還是要‘財’?”接雞者即答:“丁財兩要。”等到埋土成坯,便奠以酒醴,燒把紙舉哀。有些地方在墳頭插上“幡杆”,意思是讓死者和燈籠處奔來領取食物、金銀衣紙。諸事完畢後,喪家給當天來賓各式各一封插有一根針和纏一段紅線的“利市”,作為避邪。死者家屬返回家時,也要在家門口燒堆紙火,順次跨火而過,以驅邪氣,並在死者靈位前獻三牲祭品和焚燒紙製的車馬人屋等祭品。每遇七七日“做陳”,也殺豬祭祀,富家即設奠,請法師做法事,大設素筵請客,極盡哀榮。

  拾金

  土葬數年後,死者家人擇定吉日改葬,易去朽棺,而以瓦壇盛骨重葬,這叫做“拾金”(取拾骨諧音之意),盛骨的壇叫做“金塔”。入骨時以白糠灰藏之,砌成人形,蹲坐模樣,頭骨置於灰堆之上,並刻墓銘一同下葬。改葬之日,築墳工匠將寫有“開工大吉”和“百無禁忌”等紅貼粘在壁上,燃香燭元寶祀之,方可開工。安碑儀式是由工匠事前掘好豎插碑石的坎穴,時辰到了,就將墳碑豎起,使人燃放幾響三星炮和一串爆竹,風水先生開定羅盤,按他的預定的格局線口,準確地把碑石移正,才將土穴填平,隨之用碌柚葉水洗擦碑石,灑滌墳前內外,然後把酒醴果盆陳列碑前,燃香焚帛拜祝。

  旺山

  “旺山”是一種奠禮,並且是最隆重的奠禮儀式,這天主事者於墳前上設供,延請法師作法,隨之在?V外的四周焚化冥紙,法師及取法器鐵劍向後士神壇揮舞,又取些鴨頭血和雄雞冠血點在後土壇上,焚帛祭祀,此後法師面墳而立,念一籌經,即取雞鴨血滴在預備好的伍度紅符上,再用鐵劍揮畫一陣,將符貼在墳壁上,分中央東南西北五方張貼。法師手秉火炬,薰炙墳的周圍,並燃放爆竹。做完法事之後,開始祭墳儀式,是時凡與舉事者有關係的,都送上花紅香燭果金豬等來祭告,而治事的受了花紅的都簪於墳碑之上,同時治些茗點供客,贈以燔肉為酬,或在祠堂、家中治饌宴客,謂之福酌,以表謝意。

  現狀

  建國以後,國務院提倡殯葬改革,移風易俗。於1966年10月,珠海縣政府積極推行火葬,撥款8萬元拱北合羅山附近坡地興建一個火葬場,將當地土葬改為火葬,使葬儀從簡從檢。1993年,珠海市政府投資2000多萬元,在梅溪興建“青松園”殯儀館,並投資1600多萬元興建12座村鎮骨灰堂,大大美化了珠海環境。

客家喪葬禮俗

  比起其他禮俗,喪葬之俗來得更為莊嚴肅穆。客家人對於此,做得十分周到,甚至過於繁文縟節。葬務從厚,禮務從奢,豐其筵席,醉飽靈側,鼓樂奠別等等。一些地方至今舊俗猶存。

  病人臨終之際,便將事先做好的“壽衣”給病人穿上,稱“著壽衣”。過去有“上六下四”之說,即上身穿六重衣服,下身穿四重褲子。

  客家風俗重視送終。出門在外的千方百計趕回家,以求在臨終前見最後一面,顯得孝順。人斷氣後,馬上燒轎,焚紙,眷屬、兒女悲哭成叫。是為“送終”。

  報喪:病人斷氣後即刻報喪。孝子往外祖母舅家及親伯叔家報喪,在門前或附近路口還出訃告。

  擺孝堂:在遺體前掛白布,擺香桌,放靈位牌或遺像。早晚哭靈,登記親友送來的禮物或“代燭”,帳布按序掛在孝堂兩旁。

  落枕:移動遺體,在廳堂地上鋪一白布,將遺體放在上面,頭新瓦,瓦上墊以布制三角枕,日夜派人守候;擇日定時將遺體入棺叫“入材”。每天清晨和傍晚以及親友來弔唁時,喪家女眷在帳內棺旁舉哀。晚上親友參加孝堂守靈,俗稱“陪夜”。

  發喪要擇時,常在早晨。舊時在頭一天要“鬧喪”,通宵達旦,鼓樂喧天。發喪先舉行祭奠,再起柩出殯。講究排場,以顯示兒女孝順。

  安葬:將靈柩放入墓地。墓地選擇講究“風水”。墳墓外觀很似客家人的圍龍屋,是客家人崇拜祖先的一種表現。埋葬後第三天,親屬穿孝衣到墳上哭拜祭奠,燒紙錢,謂“醮三朝”。

  做七:人死後,每逢“七”日,要舉行祭奠,俗稱“做七”。一般只做“五七”。最後舉行祭奠,焚化靈屋(紙屋),叫“完七”,以示喪事的結束。以後,週年舉行祭禮,叫開小孝;三年舉行祭禮,叫開大孝。開大孝時,門前、廳堂換上紅聯,一切恢復正常。

  客家之俗,安葬若干年後(常為十年),挖開墓穴,將遺骸用炭火烘烤,按人體結構屈肢裝入特製的陶甕內,謂“檢金”,然後重新安葬,這才是永久、真正的墳墓。

  對於非正常死亡的人,有一些特別的喪葬禮俗,如比較注重請僧道打醮唸經,超度亡魂等。

泉州喪葬禮俗

  泉俗服喪,須“禮盡三年”。葬畢七天內,每日均要由女眷於早、午、昏三次奠祭死者之靈,啼哭哀念,早稱“捧茶”,午、昏稱“捧飯”。葬後第三天,舊時有孝男、孝眷和親屬前往墓地探墓,在墓旁“后土”前和墓前分別祭奠。七天後,逢初一、十五,才由女眷哭祭,直至撤奠為止。另外,還有十四日祭,四十九日祭、百日祭等。去世一週年紀念日,古稱“小祥”,現俗稱“對年”;兩週年紀念日,古稱“大祥”,現俗稱“三年”,均要備物品致祭。如治喪期間沒“做功德”的,要在這時補做,否則因循舊制的子女會於心難安,認為孝道未盡,死者靈魂難以超升。三年過後,每逢死者生日要做“娩忌”,卒日做“正忌”,合稱“做忌”。一般人們比較重視“正忌”。另外,在清明、中元、冬至等歲時節日,也有掃墓、祭奠之禮俗。 舊時泉州喪葬儀禮隆重侈靡,民間竟以此為自豪,“要吃要穿在蘇杭二州,要死要葬在福建泉州”(或曰“生要生在蘇杭二州,死要葬在福建泉州”)的俗諺世代流傳。其實,競爭喪葬儀禮隆重之最者大有人在,如安徽的徽州俗諺即有“生在杭州,嬉在蘇州,死在揚州,葬在徽州”。把生之天堂推舉為蘇、杭二州,這在傳統觀念中,似已定論,各地均不敢高攀,而對葬禮之隆重,卻當仁不讓地以自己的家鄉自薦,且充滿自信。重死甚於重生,反映出的是一種什麼樣的文化心態呢?可以說,葬禮是人們對死者身份、地位的確認,但 在宗法社會里,出殯儀式也是死者家族勢力的一次大檢閱,它反映了送葬者的人生觀,旁觀者也會對出殯儀式“鬧熱”與否發表一番評論,可見,出殯儀式的社會意義大於個人意義,這應是喪事大辦的主觀原因之一。喪事侈靡,既不合古禮,也與今天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相左,喪事簡辦,乃大勢之所趨。


黃石市大冶人喪葬禮俗

  本地老者去世,俗曰“老了”,喪事則稱“白喜事”,喪葬的舊規很多,家人斷氣時要紙錢,入殮前要給死人洗澡,但只能洗三下,名曰“抹三把”,人死後至出葬前,由親人輪換看守,時刻不準離人。靈柩停放期間,請道士做齋,和尚唸經,做一天半齋的叫“隔夜起”,當日起散的叫“對靈敲”,出殯時高潮,鳴鑼開道,吹吹打打,燃放鞭炮, ...

珠海的婚嫁禮俗

  古代習俗   古代珠海的婚姻都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鄉規民約認為,男子婚齡16至25歲為好,否則“皆不能順陰陽交際以保太和”。古婚俗分六個步驟:一納采,男方派媒人向女方議親;二問名,女方答應婚事,男方則進一步詢名;三納吉,即男方瞭解女方姓名,生辰後,相師將之占卜,合配的則男方向女方回“字號”,是為商婚;四 ...

珠海的生老禮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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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父文、祭母文(喪葬祭祀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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