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產檢請假扣工資嗎

產檢請假扣工資嗎

  產檢請假扣工資是違反國務院相關規定的,國務院出臺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明確規定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既然計入勞動時間就必須給付勞動報酬,不能扣工資。《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請產檢假扣工資合法嗎

  不合法。孕婦的正常產檢應按出勤對待,不能扣工資。如果公司違法扣發工資,勞動者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85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病假可以扣工資嗎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由此可知,在病假期間勞動者還是可以領取到工資的,只是可能沒有原來的工資那麼多,但不能因此就認定為是被扣了工資。

  如果是在病假期間,用人單位直接扣除工資,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到當地的勞動部門投訴,如投訴還無法解決的,可以到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9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員工缺勤績效後還要工資

  員工缺勤扣績效後還要扣工資,對遲到工資的具體扣發,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可由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規定。無正當理由遲到,因為遲到導致用人單位經濟損失的,員工還應當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 ...

勞動法規定請喪假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此外,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根據以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勞 ...

請病假工資

  實踐中,部分公司設有一定天數的帶薪病假的,此時職工向用人單位請病假的無須扣工資。職工請病假是否扣工資要根據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確定,一般是扣除當天的基本工資。   法律依據: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 ...

試用期自動離職要工資

  視情況而定,員工試用期自動離職,如果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可以追究賠償責任的,這種情況可以扣工資,如果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且未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情況則不扣工資。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

居家隔離工資

  人社部等7日印發《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援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明確,對因依法被隔離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要指導企業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隔離期結束後,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職工,按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   北京、上海、天津、湖北、廣東、浙江等各省(區、市)印發的 ...

女職工請產假工資

  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其享有的福利待遇。女職工產假期間,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社會保險機構發給生育津貼;用人單位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用人單位支付。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髮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懷孕7個月以上,如 ...

職員遲到可以工資

  職員遲到可以扣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對勞動者進行罰款,但用人單位可以透過規章制度等合法手段進行獎勤罰懶。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