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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調崗降薪這是合法的嗎

用人單位調崗降薪這是合法的嗎

  如果是公司單方面調崗降薪並未與員工商議的話,是屬於違法行為,如果是雙方協商一致然後調崗降薪便屬於合法行為。

  用人單位變更勞動合同內容必須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後方可實施,用人單位單方面變更合同內容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認定用人單位單方面變更屬於無效。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5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各執一份。

  根據《勞動法》第26條第2項及《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員工不勝任工作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調整其工作崗位,並且可據“崗變薪變”原則調整員工的工資。前提條件是單位應對“勞動者不勝任工作”承擔舉證責任。

用人單位調崗降薪合法嗎

  未經員工同意,單位單方面調崗降薪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5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用人單位調崗位降薪可以拒絕嗎

  如果公司單方面調整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地點,您有權拒絕。

  1、如果存在不能勝任工作,則公司有權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進行培訓,如果仍然不能勝任工作,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根據法律規定提前一個月通知並支付經濟補償金。

  2、如果並不存在不能勝任工作,則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變更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地點需要經過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公司單方調整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地點您有權拒絕,如果公司因此解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您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或者支付賠償金(二倍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務派遣用工單位調合法

  勞務派遣用工單位單方面調崗降薪的行為不合法,變更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5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各執一份 ...

孕期調是否合法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女職工孕期,享有不被降低工資的權利。即使用人單位為了照顧女職工,減輕其勞動量或者 ...

調合法程式怎麼走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合法的調崗降薪流程一般是這樣的:   (1)公司人事部門要提前跟員工確認需要進行協商變更的內容,主要包括:崗位和工資變更的內容及方式。   (2)確定變更的內容之後,就以書面的形式向員工發出變更合同的意向,並對變更的法律依據及客觀事實情況要進行解釋說明。   (3)跟員工達成一致,取得員 ...

老員工調能起訴

  調崗降薪需要公司和員工達成一致意見才可以進行,否則屬於違法行為。公司違法調崗降薪,侵害勞動者權益,屬於勞動糾紛,老員工可以先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到法院起訴。如果沒有先進行仲裁,直接起訴,法院回不受理。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 ...

三期女員工調合法

  針對三期女員工,公司隨意調崗降薪,是不合法的。若公司想調崗降薪,需要和勞動者進行協商,經過勞動者同意的,才可以。否則,則違反了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共同約定的工作崗位和薪酬內容,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 ...

哺乳期調合法

  懷孕或者哺乳期期間用人單位單方面要求調崗降薪的行為不合法。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用人 ...

勞動者不同意調怎麼辦

  用人單位若沒有經過協商一致而單方調崗,員工有權拒絕。勞動合同應當按原約定繼續履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5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