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且應當標明因搶救傷員變動的位置。如果是輕微交通事故,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只要能夠證明出現誤工情況的,就可以要求賠償誤工費。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誤工費的賠償標準為: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首先要確定人員傷勢,另外注意保留證據,如果事實清楚事故輕微可以私了,雙方協商賠償及時撤離,如果協議不成可以報警處理,按照交警出具交通責任認定書的責任劃分進行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應當報警處理,由公安機關依法偵查,構成尋釁滋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刑法》第293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 ...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複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調解是指雙方或多方當事人就爭議的實體 ...
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但還應根據情況區別處理:
1、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且不得移動車輛:
(1)造成人員死亡、受傷的;
(2)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3)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4)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2、保護現場並立即報 ...
交通事故後拒賠要及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限,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為一年,雙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六個月。前款規定的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申請執 ...
交通事故當事人的權利有:
1、對檢驗、鑑定不服的,有權申請重新檢驗、鑑定或者自行委託檢驗、鑑定、評估;
2、有權申請工作人員迴避;
3、事故當事人對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給予的行政處罰有申訴和申請複議的權利;
4、事故當事人認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侵害了自己的正當權益時,有權提起行 ...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進行調查時,交通警察不得少於二人;
2、有權申請工作人員迴避;
3、有權看現場圖,對不當和有誤之處有權要求更正;
4、對檢驗、鑑定不服的,有權申請重新檢驗、鑑定或者自行委託檢驗、鑑定、評估。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一百零五條, ...
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標準,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