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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欠條超出時效抗辯權指的是什麼

當欠條超出時效抗辯權指的是什麼

  訴訟時效抗辯是指當事人行使訴訟時效抗辯權的法律行為。即對借款糾紛案件已進入訴訟階段,對對方當事人違反有關“訴訟時效”相關規定,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時效抗辯”,請求駁回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訴訟時效只適用於債權請求權,即當事人可以對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訴訟時效抗辯權誰提出

  訴訟時效抗辯權由被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是指當事人行使訴訟時效抗辯權的法律行為。即對已進入訴訟階段,對對方當事人違反有關訴訟時效相關規定,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時效抗辯,請求駁回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總則》規定,當事人對這四種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予支援。這四種債權請求權分別是: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

  2、兌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物件發行的企業債券本息請求權;

  3、基於投資關係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

  4、其他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規定的債權請求權。

什麼是訴訟時效抗辯權

  訴訟時效抗辯是指當事人行使訴訟時效抗辯權的法律行為。即對已進入訴訟階段,對對方當事人違反有關“訴訟時效”相關規定,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時效抗辯”,請求駁回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訴訟時效司法解釋》第四條

  當事人在一審期間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在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其基於新的證據能夠證明對方當事人的請求權已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情形除外。當事人未按照前款規定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申請再審或者提出再審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民法時效經過抗辯有哪些

  抗辯權是法律明確規定給予當事人對抗請求權的權利,可以分為法定抗辯權和約定抗辯權。債務人行使的抗辯權包括:先履行抗辯權、同時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債權無效的抗辯權、訴訟時效已過的抗辯權等。債務人可以行使這些抗辯權對抗債權人的請求權。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 ...

欺詐永久抗辯的原因是什麼

  欺詐永久抗辯權的原因是:   1、不可抗力   《合同法》第117條對該問題做出了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債權人過錯   《合同法》第58條規定:“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 ...

不安抗辯成立條件是什麼

  不安抗辯權成立的條件是:   (一)雙方當事人因同一雙務合同而互負債務;   (二)後給付義務人的履行能力明顯降低,有不能為對待給付的現實危險;   (三)有先後的履行順序,享有不安抗辯權之人為先履行義務的當事人;   (四)先履行義務人必須有充足的證據證明相對人無能力履行債務;   (五)先履行一方的債 ...

順序履行抗辯要件有什麼內容

  根據《合同法》第67條的規定,構成順序履行抗辯權須符合以下要件:   1、須雙方當事人互負債務;   2、兩個債務須有先後履行順序,至於該順序是當事人約定的,還是法律直接規定的,在所不問;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債務或其履行不符合約定。 ...

不安抗辯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不安抗辯權的法律效力分為第一次效力和第二次效力,具體內容為:   (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應通知對方,並給對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復履行能力或提供適當的擔保。   (2)在合理期限內,後履行方未提供擔保且未恢復履行能力而要求對方履行的,先履行方可以拒絕。   (3)在合理期限內,後履行方提供擔保或恢 ...

先訴抗辯的法律保障是什麼

  先訴抗辯權的法律保障具體如下:1、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屆滿之日起六個月。2、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止的,保證債務訴訟時效同時中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 ...

債務人有不安抗辯嗎怎麼用

  債務人有不安抗辯權。不安抗辯權成立條件如下:   (一)雙方當事人因同一雙務合同而互負債務。   (二)後給付義務人的履行能力明顯降低,有不能為對待給付的現實危險。   (三)有先後的履行順序,享有不安抗辯權之人為先履行義務的當事人。   (四)先履行義務人必須有充足的證據證明相對人無能力履行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