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企業工資按規定發放工資,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透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疫情期間企業工資按規定發放工資,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透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部分地區銀行可安排營業網點,貸款可到網點辦理,具體需參考各地政府頒佈的通知以及銀行的規定。
【法律依據】
《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援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第一條第四款規定:
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可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
人民銀行武漢分行要求,如果符合這些情況,就可以找貸款銀行溝通協商。各家銀行對於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延後還款期限的條件要求各不相同,需要與銀行具體協商。
一般而言,商業銀行會要求出具受疫情影響無法正常還款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明、職業證明、診斷證明、交通票據等等。此外,大部分銀行對醫護人員有更為寬鬆的政策。
疫情期間上班的,按照正常工資待遇發放,因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可以與勞動者協調工資支付的情況,但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透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
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