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九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權根據本單位生產、工作安排統籌安排員工休年休假,“考慮職工本人意願”並不代表需取得員工同意。遲延復工期間用人單位無生產任務或工作安排,用人單位有權自主行使統籌安排權安排員工休年休假且具有正當理由,員工應當服從用人單位的合理安排,用人單位也將保證員工應有的年休假待遇,員工的合法權益並不會受到影響,故遲延復工期間用人單位將年休假安排告知員工後,可直接以年休假進行衝抵,這並不違背現有規定。
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九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權根據本單位生產、工作安排統籌安排員工休年休假,“考慮職工本人意願”並不代表需取得員工同意。遲延復工期間用人單位無生產任務或工作安排,用人單位有權自主行使統籌安排權安排員工休年休假且具有正當理由,員工應當服從用人單位的合理安排,用人單位也將保證員工應有的年休假待遇,員工的合法權益並不會受到影響,故遲延復工期間用人單位將年休假安排告知員工後,可直接以年休假進行衝抵,這並不違背現有規定。
疫情期間企業復工申請: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復產的請示如下,xxx開發區管委會:按照貴委《關於園區企業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復產安排的緊急通知》要求,我公司已做好復產前疫情防控各項準備工作,具體情況如下,我們做好了疫情防控期復產各項準備工作。復產後我公司將嚴格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根據公司年前工作安排,計劃於2020年2月10日(正月十六)正常上班。特此請示,請貴委批准為感。xx有限公司(蓋章),2020年2月6日。
疫情期間復工證明的寫法是先寫小區:茲有我單位工作人員,性別,身份證號,聯絡電話,現居住在(具體單元樓層及室號),按照企業復工安排,需往返工作單位和小區。特此證明。(此證明僅用於疫情管控期間提供給物業公司存檔 /出入證明使 用)。備註:疫情期間,請對自己填寫得資訊負責,感謝配合!(公司名稱加蓋公章或人力資源章有效)。最後寫上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