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農村宅基地糾紛怎麼辦
發生農村宅基地糾紛該怎麼辦
發生農村宅基地糾紛的處理辦法如下:
1、農戶之間發生宅基地權屬爭議,當事人雙方應尊重歷史,相互謙讓,協商解決問題。
2、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任何一方或雙方可到當地鄉(鎮)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機關提出處理申請。
3、如果鄉鎮不受理,當事人雙方可直接向縣政府或國土局申請,若符合受理條件,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受理機關對受理的宅基地權屬爭議,可先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應當作出處理決定。
4、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在收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處理機關申請複議,也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後30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16條第1款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可以先找當地村委或者鄉鎮國土所工作人員進行調解。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16條第2款規定: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發生農村宅基地糾紛怎麼辦
發生農村宅基地糾紛的解決方式是:
1、進行協商解決。根據《土地管理法》第16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2、進行行政解決。根據《土地管理法》第16條,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3、透過司法解決。根據《土地管理法》第16條,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16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農村宅基地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哪些
農村宅基地糾紛的解決方式有:
1、首先進行協商處理;
2、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任何一方或雙方可到當地鄉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機關提出處理申請;
3、如果鄉鎮不受理,當事人雙方可直接向縣政府或國土局申請;
4、受理機關對受理的宅基地權屬爭議,可先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應當作出處理決定;
5、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在收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處理機關申請複議,也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後30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62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宅基地可以辦遺囑繼承嗎
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使用權不是遺產,故不能繼承,而且只有本村集體成員的身份才可以有使用權。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積不能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
農村宅基地糾紛調解程式如何進行
農村宅基地糾紛調解程式的進行是:
1、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或者鄉級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2、雙方當事人出示舉證的材料和依據;
3、工作人員現場調查材料和取證;
4、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製作書面調解書;
5、調解未達成協議的,或者調節書送達前一方或者雙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 ...
農村宅基地出現糾紛怎麼辦
農村宅基地出現糾紛解決方法有:
1、農戶雙方協商。農戶之間發生宅基地權屬爭議,當事人雙方應尊重歷史,相互謙讓,協商解決問題。雙方協商成功,最好籤訂協議。雙方達成的協議,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權益。
2、向當地政府提出申請。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任何一方或雙方可 ...
農村宅基地選址忌諱 陡坡是忌諱
在農村,自建房是一種比較常見的房屋,在以前,如果要大興土木是要請風水師傅來進行勘測的,避免遇到一些不好的風水。那麼在農村中, 有什麼地方是不合適作為宅基地的呢?
砂石地基地氣易洩而不足
在農村,還有一些地方土質鬆軟、砂石摻雜,因此土下潮溼,這樣的地基地氣不足,風水講起房之後難聚財氣。因此最好 ...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特點是什麼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第二,宅基地使用權的用途具有限制性。
第三,宅基地使用權具有福利性和無期限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 ...
農村宅基地沒有過戶怎麼確權
農村宅基地沒有過戶的確權方式是由本人向所在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提出用地申請;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召開其村民會議就村民提出申請進行討論;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後,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報鄉人民政府稽核。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每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並且面積不能超過省、自治區、直 ...
宅基地糾紛不確權怎麼辦
宅基地糾紛不確權的解決方式有:
1、協商解決。根據《土地管理法》第16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2、行政解決。根據《土地管理法》第16條,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3、司法解決。根據《土地管理法》第16條,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