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適應一詞最早由赫伯特,斯賓塞提出。指個體逐漸地接受現有社會的道德規範與行為準則, 對於環境中的社會刺激能夠在規範允許的範圍內做出反應的過程。社會適應對個體有著重要意義。如果一個人不能與社會取得一致, 就會產生對所處環境中的一切格格不入的心理狀態,久而久之,容易引起心理變態。人類對社會的適應可以透過語言,風俗,法律以及社會制度等等的控制,使自己與社會相適應。
社會適應一詞最早由赫伯特,斯賓塞提出。指個體逐漸地接受現有社會的道德規範與行為準則, 對於環境中的社會刺激能夠在規範允許的範圍內做出反應的過程。社會適應對個體有著重要意義。如果一個人不能與社會取得一致, 就會產生對所處環境中的一切格格不入的心理狀態,久而久之,容易引起心理變態。人類對社會的適應可以透過語言,風俗,法律以及社會制度等等的控制,使自己與社會相適應。
1、主動參於社會活動:從實際出發,正確認識客觀現實,不逃避現實,不做無根據的幻想,把自己置於各種事物之中;
2、積極調整,選擇對策:對社會現實生活保持良好的接觸,不迴避現實,主動面對現實生活中的各種挑戰,當個人需要與社會現實矛盾時,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積極妥善處理環境與自身的關係,創造條件使自己始終處於有利的環境中;
3、採用心理防禦措施:在改造環境、改變自己的過程中,採用心理防禦達到解脫的目的;
4、保持身心健康:生活中除了需要營養、體育鍛煉、休息等生理方面的滿足外,也需要家庭、友誼、支援、理解、尊重,需要透過人際關係獲得心理上的滿足,在日常學習、工作中,和諧的人際關係是生命的滋補品,應提高和培養處事與處人的能力。
體育對社會適應的意義眾多,一方面,體育就是不斷學習、不斷調適的過程,也就是培養群體意識與協作能力,從而提高社會適應能力。另一方面,人在體育活動時,既需要交往與合作,又存在相互競爭的現象。這種在體育活動過程中形成的交往、合作和競爭的意識和行為會遷移到日常的生活、學習和工作中去。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體育活動有助於人際交往。
體育鍛煉能增加人與人接觸和交往的機會。透過參與體育活動,可以忘卻煩惱和痛苦,消除孤獨感,並逐漸形成與人交往的意識和習慣。
2、體育活動有助於培養合作精神。
合作是建立在團體成員對團體目標的認識相同的基礎上。在合作的社會情景中,個人所得有助於團體所得。合作的優越性體現在個人與他人一起工作時所獲得的社會效益,如增加交流、相互信任等。
3、體育鍛煉有助於形成競爭意識。
競爭與合作相對立,指為了自己的利益和需要而同他人爭勝的行為。在競爭的社會情景中,一方的得益會引起另一方利益的損失,而且個人對個體目標的追求程度高於對集體目標的追求程度。一般而言,在獨立性的任務中,競爭有優越性,因為在這樣的任務中,對成員間相互協作的要求不是很高,個體的活動目標不是擊敗他人,而是指向任務的成功。
綜上,體育對於提高社會適應能力,從而培養綜合能力是有重要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