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廉租房規定條件:
(1)家庭成員具有市區城鎮常住非農戶口且實際居住的;
(2)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標準2.5倍之內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水平的;
(3)無房戶或現住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或戶住房面積低於45平米)。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關於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執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號)的規定,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執行,並軌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
申請廉租房規定條件:
(1)家庭成員具有市區城鎮常住非農戶口且實際居住的;
(2)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標準2.5倍之內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水平的;
(3)無房戶或現住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或戶住房面積低於45平米)。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關於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執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號)的規定,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執行,並軌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
1、請求人及一同請求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城鎮戶籍,並在本市作業或寓居;
2、家庭年人均可分配收入、家庭財物淨值契合政府釋出的規範;
3、無自有產權住所,或現自有產權住所人均寓居面積低於10平方米;
4、未享用過以下購房優惠方針:a.按房改本錢價或規範採購公有住所;b.採購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所;c.參加單位內部集資建房,d.實行僑房方針專用房;e.拆遷安頓新社群住所;f.政府供應的別的購房優惠方針
5、請求人及一同請求的家庭成員在請求之日前5年內沒有采購或出售過房產。
1、請求人及一同請求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城鎮戶籍,並在本市作業或寓居;
2、家庭年人均可分配收入、家庭財物淨值契合政府釋出的規範;
3、無自有產權住所,或現自有產權住所人均寓居面積低於10平方米;
4、未享用過以下購房優惠方針:a.按房改本錢價或規範採購公有住所;b.採購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所;c.參加單位內部集資建房,d.實行僑房方針專用房;e.拆遷安頓新社群住所;f.政府供應的別的購房優惠方針
5、請求人及一同請求的家庭成員在請求之日前5年內沒有采購或出售過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