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比如企業計提房產稅時,其分錄為。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實際繳納的時候。
借: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貸:銀行存款等。
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比如企業計提房產稅時,其分錄為。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實際繳納的時候。
借: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貸:銀行存款等。
稅金及附加:反映企業經營主要業務應負擔的營業稅(已取消)、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填報此項指標時應注意,實行新稅制後,會計上規定應交增值稅不再計入“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項,無論是一般納稅企業還是小規模納稅企業均應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表”中單獨反映。根據企業會計“利潤表”中對應指標的本年累計數填列。
稅金及附加基本賬務處理:
1、應交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資源稅等
(1)計算確認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
(2)實際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
貸:銀行存款
(3)期末結轉到本年利潤:
借:本年利潤
貸:稅金及附加
2、印花稅(不透過應交稅費核算)
借:稅金及附加
貸:銀行存款
1、稅金及附加演算法。按照規定的稅率計算,於下月初繳納。其計算公式為。消費稅=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消費稅稅率。
2、城建稅額=(當期的營業稅+消費稅+增值稅的應交額)*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
3、教育費附加=(當期的營業稅+消費稅+增值稅的應交額)*教育費附加稅率。
4、地方教育費附加=(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