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不合法。
如果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空殼公司從事詐騙等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涉及領域廣泛,將擾亂經濟秩序,危害經濟安全,法律應當嚴厲制止。
空殼公司通常都具備以下特點:從來沒有委任董事;已經做好公章,股票書等法律所要求的檔案;從來沒有開始經營業務。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120條,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不合法。
如果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空殼公司從事詐騙等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涉及領域廣泛,將擾亂經濟秩序,危害經濟安全,法律應當嚴厲制止。
空殼公司通常都具備以下特點:從來沒有委任董事;已經做好公章,股票書等法律所要求的檔案;從來沒有開始經營業務。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120條,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用人單位不能剋扣其工資,否則,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保障部門投訴,以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公司的收購協議中,一般來說都會限制出資額的,如果說自己的出資額過大的話,那麼有可能會造成自己的利益損失。
【法律依據】
《關於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的規定》第19條,根據不同情況,對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總額分別提出如下上限:
(1)外商投資企業註冊資本在210萬美元以下的,不得超過註冊資本的7/10;
(2)外商投資企業註冊資本在210萬美元以上至500萬美元的,不得超過註冊資本的2倍;
(3)外商投資企業註冊資本在500萬美元以上至1200萬美元的,不得超過註冊資本的2.5倍;
(4)外商投資企業註冊資本在1200萬美元以上的,不得超過註冊資本的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