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4類,即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事件和公共衛生事件。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
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裝置事故,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和涉外突發事件等。
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4類,即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事件和公共衛生事件。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
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裝置事故,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和涉外突發事件等。
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的、對公眾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損失的傳染病疫情和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疫病, 還有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 , 以及其他危害公共健康的突發公共事件。
一般而言,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影響範圍、危害程度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等級。
Ⅰ級響應的含義是:發生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省指揮部根據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和統一指揮,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應急處置工作。
Ⅱ級響應的含義是:發生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省指揮部立即組織指揮部成員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省人民政府決定啟動Ⅱ級應急響應,並向各有關單位釋出啟動相關應急程式的命令。不同以其他重災省份,遼寧,福建等省開啟了“Ⅱ級響應”機制應對。
Ⅲ級響應就意味著情況不是特別嚴重:發生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地級以上市、省直管縣(市、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立即組織各單位成員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並向各有關單位釋出啟動相關應急程式的命令。必要時,省衛生計生委派出工作組趕赴事件發生地,指導地級以上市、省直管縣(市、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至於Ⅳ級響應,其含義是:發生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縣(市、區)(不含省直管縣(市、區),下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立即組織各單位成員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縣級人民政府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並向各有關單位釋出啟動相關應急程式的命令。
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發生並有擴散趨勢,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個以上的省份,並有進一步擴散趨勢。(2)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並有擴散趨勢。(3)涉及多個省份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並有擴散趨勢。(4)發生新傳染病或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並有擴散趨勢,或發現中國已消滅的傳染病重新流行。(5)發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丟失事件。(6)周邊以及與中國通航的國家和地區發生特大傳染病疫情,並出現輸入性病例,嚴重危及我國公共衛生安全的事件。(7)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突發公共事件分為四級。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將突發公共事件由高到低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四級,作為突發事件資訊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
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突發事件的構成要素:突然爆發、難以預料、必然原因、嚴重後果、需緊急處理。
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間接損失同樣不可忽視。比如說,事故災害發生之後,公眾的生活節奏被打亂,公眾心理也會受到巨大沖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