塌陷窨井使用權歸公司所有,公司負有管理、維護的義務。窨井周邊塌陷,形成深坑,公司未能及時修理,也未設立任何防護標誌,造成他人路過掉入坑中,致人傷殘的,公司存在過錯,應當承擔主要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九十一條,在公共場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沒有設定明顯標誌和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施工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窨井等地下設施造成他人損害,管理人不能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塌陷窨井使用權歸公司所有,公司負有管理、維護的義務。窨井周邊塌陷,形成深坑,公司未能及時修理,也未設立任何防護標誌,造成他人路過掉入坑中,致人傷殘的,公司存在過錯,應當承擔主要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九十一條,在公共場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沒有設定明顯標誌和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施工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窨井等地下設施造成他人損害,管理人不能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勞務派遣用工中,被派遣的工作人員通常被稱為派遣工,勞務派遣單位是派遣工的用人單位,接受勞務派遣單位是派遣工的用工單位,派遣工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勞動合同關係;
派遣工與用工單位之間是勞務關係,用人單位與用工單位之間簽訂有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期間,派遣工實際上是受用工單位的指揮、管理和監督。
故,《侵權責任法》規定,勞務派遣情形下,由用工單位對派遣工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後果承擔侵權責任,該責任同樣是無過錯責任和替代責任,但用人單位有過錯的,則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用人單位的過錯主要表現在派遣了本身不具備崗位技能要求的人,派遣了本身具備一定缺陷不適合崗位工作的人,比如派遣單位派遣了一位間歇性精神病人到用工單位從事門衛保安工作,期間發作傷害到他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