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第二順序繼承人在遺產繼承前死亡的,是可以轉繼承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2條規定: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沒有表示放棄繼承,並於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繼承遺產的權利轉移給他的合法繼承人。
第53條:繼承開始後,受遺贈人表示接受遺贈,並於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遺贈的權利轉移給他的繼承人。
可以。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可以轉繼承。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2條中規定,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沒有表示放棄繼承,並於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繼承遺產的權利轉移給他的合法繼承人。
轉繼承人死亡後遺產繼續會轉繼承。
【法律依據】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2條中規定:“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沒有表示放棄繼承,並於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繼承遺產的權利轉移給他的合法繼承人”。
代位繼承只存在於法定繼承中,如果是遺囑繼承的,繼承人死亡後,由遺囑繼承轉為法定繼承。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十一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
若轉繼承人在遺產繼承開始之前死亡的,且符合轉繼承條件的,可以再轉繼承。轉繼承的適用條件是:
1、繼承人於被繼承人死亡後遺產分割前死亡。2.繼承人未喪失繼承權,也未放棄繼承權。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二條規定,繼承開始後 ...
不能,公婆或者岳父母不是法定繼承人,除非在生前所立的遺囑中寫明公婆或者岳父母可以繼承。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10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 ...
父母指定繼承人如果是以遺囑的形式指定的,那麼繼承人應該按遺囑的要求確定,妻子有沒有繼承權根據遺囑而定。
根據《繼承法》第五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
沒有第二順序繼承人遺產歸公。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條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用於公益事業;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
根據《繼承法》第十條規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順序繼承人。只有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時,才會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
同時補充一下上面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
是。第二順序繼承人是指法定繼承遺產的繼承順序,排在第二順序的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針對第一順序繼承人而言。在存在第一順序繼承人時,第二順序繼承人不參與繼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