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權利和義務是統一的。
2、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有權利就有義務,有義務就有權利;每個公民既是權利的享有者,也義務的承擔者。不能只享有權利不履行義務,也不能只履行義務而不享有權利。
3、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是相輔相成、互相促進的。權利的實現需要義務的履行,義務的履行確保權力的實現,公民正確的行使權力,忠誠的履行義務,做出貢獻,國家才能更加富強,愛能提供更好的條件來保障公民權利。
4、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是相互結合的。
1、權利和義務是統一的。
2、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有權利就有義務,有義務就有權利;每個公民既是權利的享有者,也義務的承擔者。不能只享有權利不履行義務,也不能只履行義務而不享有權利。
3、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是相輔相成、互相促進的。權利的實現需要義務的履行,義務的履行確保權力的實現,公民正確的行使權力,忠誠的履行義務,做出貢獻,國家才能更加富強,愛能提供更好的條件來保障公民權利。
4、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是相互結合的。
權利和義務的關係,是一致的,不可分割的,兩者之間是互動的關係.沒有義務,權利便不再存在;沒有權利,便沒有義務存在的必要.同時,權利和義務,又是為權利所保障的.作為法律所規定的權利的實現,當然離不開義務的履行;實質上,在此過程中,也是權利作用的結果。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二十六條: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公民的權利與義務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整體。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公民既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又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權利和義務是統一的。公民在行使權利的時候,不能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他人的利益,不能忘記應盡義務。權利是受法律保護的,當權利受到侵略或者當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或不如期履行義務時,國家機關就要依法採取措施,以保證公民權利的實現和義務的履行。所以,每個公民都應加強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學習,要做到學法、懂法、用法、護法,才能看清社會發展的方向和要求,劃清權與責的關係,來規範自己從事社會活動中的行為,化解自己的意願與法律法規和規章之間的矛盾,做一名合格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