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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完離婚協議書就是離婚嗎

簽完離婚協議書就是離婚嗎

  簽完離婚協議書不是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簽了離婚協議書就誰也別想反悔嗎

  不少夫妻在鬧矛盾時候,總是費盡心思簽訂離婚協議書。認為只要簽訂了離婚協議書,對方對離婚就不能反悔,對於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方面更不能反悔,其實不然。

  離婚協議書是在雙方辦理了離婚手續之後才生效的。在沒有辦理離婚手續登記之前,一方是可以隨時反悔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利對於財產重新要求分割,對於子女撫養重新確定。

  法院審判時候,也不會根據離婚協議書的內容來確定判決書內容,也可能判決離婚,或者不準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夫妻簽了離婚協議書算離婚嗎

  夫妻簽了離婚協議書不算離婚,除了需要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外,還需要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及發放離婚證,才能產生法律效力。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離婚協議書就算離婚

  如果雙方只簽了離婚協議書,但沒有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的,離婚協議並未生效,雙方婚姻關係也未解除,這個不算離婚。   因為婚姻關係的解除,要以民政局的辦理離婚證或者法院出的生效的離婚裁判文書為準。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十條: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

離婚協議書起訴離婚會判離

  簽了離婚協議書是不用去法院的,在民政局當天就可以離婚。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

離婚協議書離婚後可以改

  一般情況下,在協議離婚後是不能在修改離婚協議書的,但是如果出現法定的可以修改的情形的,就可以對協議書進行修改。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1年,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法院審 ...

離婚協議書能更改

  (一)領取離婚證後,離婚的雙方當事人以正當理由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或者增減子女撫養費、經濟幫助金額的,可向原受理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協議,填寫自願離婚變更協議書。   (二)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審查屬實的,應當准予變更,並在自願離婚變更協議書上加蓋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專用章。   (三)變更協議限 ...

離婚協議書可更改

  (一)領取離婚證後,離婚的雙方當事人以正當理由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或者增減子女撫養費、經濟幫助金額的,可向原受理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協議,填寫自願離婚變更協議書。   (二)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審查屬實的,應當准予變更,並在自願離婚變更協議書上加蓋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專用章。   (三)變更協議限 ...

離婚協議書離婚

  經過法定登記機關辦理手續的離婚協議書,屬於離婚。離婚協議不僅是普通合同的關係,還是涉及到人身關係的一種特殊協議。離婚協議的效力,通常需要具備一般協議的效力要件,還要經過法定登記機關相關手續的辦理。如果只是簽訂了離婚的協議書,但沒有經過婚姻登記機關的手續辦理,離婚協議則不會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 ...

離婚協議書離婚後可以修改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1年,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所以離婚協議書在符合法定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