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締約過失責任誰來擔

締約過失責任誰來擔

  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締約過失的情形是比較多的,包括擅自撤回要約時的締約過失責任、締約之際未盡通知等項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締約過失責任、締約之際未盡保護義務侵害對方的人身權、物權的締約過失責任等等。

  締約過失的責任一般由過失的一方承擔。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42條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車輛未投交強險責任誰來承擔

  車主未按照法律的規定交納交強險,由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當於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按照損失先行賠償,在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的責任限額內實行無過錯賠付責任,超出保險責任限額的部分實行過錯責任原則,即被告應當按照交強險的保險責任限額予以賠償,超出部分再按責任比例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隱瞞事實要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嗎

  隱瞞事實要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因疫情旅遊取消損失

  由於發生全國範圍的疫情,導致雙方旅遊合同不能履行,這屬於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因素,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雙方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1月24日,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通知中也要求各地指導轄區內旅遊企業服從服務大局,妥善處理好遊客行程調整和退團退費等合理訴求。   旅遊者如不同意行程調整,則旅行社應當給予退團退費, ...

締約過失責任是合同沒生效嗎

  締約過失責任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因過錯違反依誠實信用原則負有的先合同義務,導致合同不成立,或者合同雖然成立,但不符合法定的生效條件而被確認無效、被變更或被撤銷,給對方造成損失時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 ...

締約過失責任與違約責任的區別

  產生的依據不同。締約過失責任是在締結合同中基於合同不成立、合同無效或被撤銷的情形而產生的責任,締約一方當事人違背以誠實信用原則所應負的通知、說明、協力、忠實、照顧等先合同義務,此時合同並未生效,即未發生合同之效力,因此,締約過失責任產生的根據是先合同義務。而違約責任則只能產生於已生效的合同,合同已生效,債 ...

合同締約過失責任的定義是什麼

  合同締約過失責任是指在合同訂立的過程中,一方因其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所產生的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所應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 ...

小區高空墜物責任承擔

  小區高空墜物的責任承擔由可能加害的人承擔。《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

締約過失責任的法律特徵是什麼

  締約過失責任,是指在合同訂立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因違背其應依據誠實信用原則所盡的義務,而導致另一方的信賴利益的損失,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締約過失責任的法律特徵主要有:   1、法定性。   締約過失責任是基於法律的規定而產生的一種民事責任。只有當事人的行為符合《合同法》第42條、第43條規定的情形之一, ...

締約過失責任中斷磋商是否需要賠償

  中斷磋商時需要提出中斷的一方進行賠償。   所謂締約過失責任,是指在合同訂立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因違背其應依據誠實信用原則所盡的義務,而導致另一方的信賴利益的損失,應承擔的民事責任。依通說,締約過失責任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因過錯違反依誠實信用原則負有的先合同義務,導致合同不成立,或者合同雖然成立,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