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子女想要繼承遺產要看是否存在撫養關係。繼子女與繼父母共同生活,繼父母對繼子女給予生活上的照料與撫養;或者雖未與繼父母共同生活,但繼父母對其承擔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費、教育費;或者成年繼子女事實上長期贍養扶助繼父母。這些情況下可以繼承遺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很多民間收養行為,由於不具備合法的收養手續,導致收養法律關係無效。當養父母去世,發生繼承權爭議時,當事人可能陷入尷尬的境地。因此,收養人在做出收養決定之前,建議要事先了解是否具備收養條件,如果具備收養條件,應當依法到當地民政局辦理收養登記,以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需要承擔債務,根據繼承遺產的限額承擔債務。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33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孫子孫女在滿足一定的條件下是可以繼承自己的爺爺奶奶的遺產的,比如說老人生前的遺囑中寫明瞭讓其繼承或者是孫子孫女的父母先於自己去世等情況。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 ...
侄兒不屬於法定繼承的繼承人,是不可以依據法定繼承繼承遺產的,但是如果被繼承人立有遺囑的,則侄兒是可以繼承遺產的。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十六條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 ...
放棄繼承權後不能繼承遺產。
放棄繼承權是指繼承人不接受被繼承人遺產的意思表示。
繼承權一旦放棄了也就意味著不再享有分割遺產的權利,所以放棄了繼承權自然不能再繼承遺產。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25條,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 ...
獨生子女並不意味著就可以100%的繼承父母的遺產。
根據《繼承法》第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
一般情況下,同居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繼承。未按《婚姻法》的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間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張自己享有繼承權的。這是因為未婚同居不具備夫妻的名分。我國婚姻法規定,進行結婚登記是婚姻合法有效的形式要件,登記後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具有夫妻的權 ...
能,但如果未盡到贍養義務,則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這是因為:首先,父母和子女的身份關係是基於血緣而形成的,這種關係因出生而產生。按照法理,因血緣而產生的身份關係是不能解除的,這是由生理學基礎及自然規律所決定的。
因此,血緣關係並不能因為一則宣告而解除,這種宣告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其次,根據《繼承 ...
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繼承權。需要孩子合法監護人持有孩子出生醫學證明,代替孩子辦理繼承手續。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十九條: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