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佔罪立案前已退還,已經完成了侵佔行為,及構成犯罪。但如果立案前退款,公司願意出具諒解書不追究刑事責任,可能公安會不立案,會撤案。
刑法條文如下: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職務侵佔罪;貪汙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職務侵佔罪立案前已退還,已經完成了侵佔行為,及構成犯罪。但如果立案前退款,公司願意出具諒解書不追究刑事責任,可能公安會不立案,會撤案。
刑法條文如下: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職務侵佔罪;貪汙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職務侵佔的立案後有抓捕必要的可以抓人。具體可視案情需要決定什麼時間抓人,這沒有具體時間規定,一般情況下,案件立案偵查工作開始時,犯罪嫌疑人已經在看守所了。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81條第1款,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職務侵佔罪的立案標準為六萬元以上(數額較大)、一百萬元以上(數額巨大)。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