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佔罪可以和解嗎
臨時工能成為職務侵佔罪主體嗎
臨時工能成為職務侵佔罪主體。
職務侵佔罪的主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臨時工也是公司人員,只要利用職務便利侵佔公司財物數額較大的,就構成職務侵佔罪。但如果是國家工作人員的話,就不能夠成為本罪的主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職務侵佔罪可以和解嗎
職務侵佔罪屬於公訴案件,此類案件中不存在和解的問題,雙方可以達成民事和解,但即使達成民事和解依然要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刑法》第271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職務侵佔罪經偵管轄嗎
植物侵佔罪經偵管轄。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騙取、竊取或以其他手段佔有本單位數額較大的財物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271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職務侵佔罪有可能判無期嗎
職務侵佔罪不會被判處無期徒刑。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 ...
職務侵佔罪批捕了能不上訴嗎
職務侵佔罪批捕了是可以不起訴的,但是需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才可以。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 ...
職務侵佔罪是持續犯嗎
職務侵佔罪不是持續犯。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持續犯也叫繼續犯,是指作用於同一物件的一個犯罪行為從著手實行到行為終了犯罪行為與不法狀態在一定時間內同時處於繼續狀態的犯罪。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
職務侵佔罪找法院嗎
可以自訴也可以要求檢察院提起公訴。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 ...
收廢品能按職務侵佔罪嗎
收購廢品是屬於合法的活動,收購廢品是不會構成職務侵佔罪的,不符合職務侵佔罪的構成要件,即使是犯罪也不會構成職務侵佔罪。
職務侵佔罪的認定
(一)客體要件,本罪的犯罪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產所有權。
(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佔本單位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
職務侵佔罪還款後還定罪嗎
主要看侵佔金額,如果金額達到入罪金額的話,依然會定罪處罰。
根據《刑法》規定,職務侵佔一旦構成立案標準司法系統介入,就不會因公司不追究而銷案,還錢與公司不追究只能作為量刑情節,從輕處罰,其侵佔行為已觸犯了刑法,依法要定罪量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 ...
職務侵佔罪存在未遂狀態嗎
職務侵佔罪是存在未遂狀態的。【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