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和印花稅。
1)針對個人所得稅。
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過程中,稅務機關可能要求對企業資產評估,如果認為價位偏低,會按評估價格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個人股權轉讓所得,應按“財產轉讓所得”專案,按股權轉讓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這裡指的是溢價轉讓,平價轉讓不涉及該稅種)。
2)針對印花稅。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發生的企業股權轉讓行為,需要徵收印花稅。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和細則,以及國稅發[1991]155號第十條“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徵稅範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註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
股東股權轉讓的個人所得稅,正常是由出讓該股權的股東支付,如果企業代付了個稅的,需要在實際從公司分配該項股權所得時扣減,代付時做如下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代付個稅,
貸:銀行存款等。
實際支付股東股權權益扣減對應個稅時,做如下分錄,
借:實收資本—A股東,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收款—代付個稅。
隱名股東能簽訂股權轉讓合同。隱名股東是實際出資人,是真正有權處分股權的人,當然有權簽訂股權轉讓合同。
隱名股東也叫實際投資人,是指依據書面或口頭協議委託他人代其持有股權者。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71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登出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新股東持出資證明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股東變更登記。並且公司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32條,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
股權轉讓後股東不變更登記可以向人民法起訴,強制進行變更登記。
根據《公司法》第二十三條,當事人依法履行出資義務或者依法繼受取得股權後,公司未根據公司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於股東名冊並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當事人請求公司履行上述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
股權轉讓是否需要支付股東轉讓款要根據是無償轉讓還是有償轉讓確定,如果是無償轉讓,則不許喲啊支付轉讓款;如果是有償轉讓,則需要支付轉讓款。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71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 ...
根據《公司法》規定,股權轉讓後股東的責任是否還要承擔分以下幾種情況:
一、股權轉讓後,一般情況下原股東不承擔償還公司債務的責任。公司是獨立法人,股東承擔有限責任,股權轉讓後,公司的債權債務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擔。
二、特別情況下,股權轉讓後原股東需承擔公司債務責任:
1、未履行出資義務股東透過股權 ...
出資瑕疵的股東可以轉讓股權。出資瑕疵的股東也具有股東資格,凡具有股東資格的股東都可行使轉讓股權的權利。
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71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 ...
股權轉讓後能解除,需要看是否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是否對合同解除條件在合同中作出特殊約定。在簽署股權轉讓協議時根據《合同法》《公司法》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充分設定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使合同約定明確,一旦落到合同約定的解除範圍,當事人就有權行使解除權。
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股權轉讓 ...
《公司法》第71條有如下規定:
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2、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3、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
4、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