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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對股權轉讓的規定是怎樣的

法律對股權轉讓的規定是怎樣的

  《公司法》第71條有如下規定:

  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2、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3、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

  4、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5、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6、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律對股權轉讓限制有哪些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71條規定: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138條規定:股東轉讓其股份,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進行。

  第141條規定:發起人持有的該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對股權轉讓是否有優先購買權

  公司其他股東對股權轉讓有優先購買權。股東優先購買權,是指股東享有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其他股東擬轉讓股權的權利。該優先購買權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特有的一種法定權利。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72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合同股權轉讓有哪些限制

  《公司法》對股份轉讓的限制規定有:   一、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限制。   第71條第1款,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的限制。   第141條:   1、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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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股權轉讓的限制有哪些

  《公司法》第71條對股權轉讓有下列限制:   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2、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   3、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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