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被查封使過戶受阻,但並不意味過戶可能完全喪失,也不意味股權喪失,協議雙方還保有透過履行相關債務,從而解除對股權的查封,消除合同履行障礙的可能。此係法律上的一時性履行不能,不能因該查封事實的存在而認定雙方的股權轉讓協議無效。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股權被查封使過戶受阻,但並不意味過戶可能完全喪失,也不意味股權喪失,協議雙方還保有透過履行相關債務,從而解除對股權的查封,消除合同履行障礙的可能。此係法律上的一時性履行不能,不能因該查封事實的存在而認定雙方的股權轉讓協議無效。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股權轉讓合同的主體、內容和形式受到了嚴格的法律規制:
一是對不同投資主體持有的股權如國家股、法人股等,法律對其可轉讓性、受讓人和轉讓方式作了不同的規定;
二是某些特定主體持有的股權,法律禁止或限制其在一定期間內轉讓;
三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中外合資公司等不同形式的公司,其股權轉讓的程式,法律也作了不同的規定;
四是不僅不同型別的股權轉讓的方式不同,相同型別的股權轉讓的具體方式也有區別。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符合下列兩個條件合同有效:
1、合同主體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合同當事人在法律上具有締結合同的行為能力。
2、合同雙方意思表示是否真實。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為應當真實反映其內心的效果意思。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是合同生效的另一個要件。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9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託代理人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