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合同無效的型別有:
1、主合同無效的股份質押合同;
2、未經股東大會討論透過,即以股份為質物的股份質押合同;
3、未將出質情況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份質押合同;
4、出質人將自己沒有所有權的股份作為質物的股份質押合同。
根據《擔保法》規定,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股權質押合同無效的型別有:
1、主合同無效的股份質押合同;
2、未經股東大會討論透過,即以股份為質物的股份質押合同;
3、未將出質情況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份質押合同;
4、出質人將自己沒有所有權的股份作為質物的股份質押合同。
根據《擔保法》規定,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有下列型別:贈與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185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合同法》第365條,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並返還該物的合同。
股權質押類信託的風險主要有兩方面,一個是股權質押比例過高,也就是說抵押出去的股份佔全部股份的比例過高,代表企業如海航系和超日太陽這種幾乎將全部股權質押出去的信託產品。
另外一種是質押率高,也就是說相對專案方的融資總金額與質押股票市值的比例高,當股價下跌,股東沒有辦法追加質押股票,投資者的本金和收益兌付出現問題。在業內,一般情況下質押率在50%以下是比較安全的。
事實上,股權質押類信託的最大風險就在於質押的股權出現貶值,對此,信託公司一般會按照一個折扣比例來進行估值。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七十八條
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可以轉讓。出質人轉讓股票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