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也可以是關聯交易的一種形式,但並不是所有股權質押都是屬於關聯交易,需要符合關聯交易的構成要件才屬於關聯交易。
《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係及其交易的披露》中對關聯交易行為的例子進行了列舉:(1)購買或銷售商品;(2)購買或銷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3)提供或接受勞務;(4)代理;(5)租賃;(6)提供資金(包括以現金或實物形式的貸款或權益性資金);(7)擔保和抵押;(8)管理方面的合同;(9)研究與開發專案的轉移;(10)許可協議;(11)關鍵管理人員報酬。
股權質押也可以是關聯交易的一種形式,但並不是所有股權質押都是屬於關聯交易,需要符合關聯交易的構成要件才屬於關聯交易。
《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係及其交易的披露》中對關聯交易行為的例子進行了列舉:(1)購買或銷售商品;(2)購買或銷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3)提供或接受勞務;(4)代理;(5)租賃;(6)提供資金(包括以現金或實物形式的貸款或權益性資金);(7)擔保和抵押;(8)管理方面的合同;(9)研究與開發專案的轉移;(10)許可協議;(11)關鍵管理人員報酬。
1、股權質押一般是有擔保期限的,股權質押的擔保期限應該由出質人與質權人在擔保合同中約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六十四條出質人和質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質押合同自質物移交於質權人佔有時生效。
股權質押需要評估,股權質押評估的方法有:
1、按照工商註冊登記時的出資額確定,也稱原值確認法;
2、按照目標公司的淨資產數額確定,也稱資產淨值確認法;
3、按照目標公司的淨利潤數額確定;
4、按照目標公司的盈利能力或者收益率確定;
5、按照審計、評估機構作出的價格確定。
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