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的生效時間是名字出現在股東名冊上,意味著正式成為股東,但是一定要去工商部門做變更登記。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31條,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股權轉讓協議生效要件是協議雙方在訂立合同時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雙方意思表示真實;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合同標的須確定和可能。
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故股權轉讓合同也自成立時生效。但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並不等同於股權轉讓生效。
公司股權轉讓應根據《新公司法》第三章第七十二條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專利權簡稱“專利”,是發明創造人或其權利受讓人對特定的發明創造在一定期限內依法享有的獨佔實施權,是智慧財產權的一種。
專利權在登記之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條第三款規定,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 ...
股權轉讓協議的生效要件是:協議雙方在訂立合同時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雙方意思表示真實,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合同標的須確定和可能。
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故股權轉讓合同也自成立時生效。但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並不等同於股權轉讓生效。股權轉讓 ...
股權轉讓後能解除,需要看是否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是否對合同解除條件在合同中作出特殊約定。在簽署股權轉讓協議時根據《合同法》《公司法》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充分設定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使合同約定明確,一旦落到合同約定的解除範圍,當事人就有權行使解除權。
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股權轉讓 ...
《公司法》第71條有如下規定:
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2、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3、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
4、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 ...
非上市企業未公開發行股票,其股權不屬於有價證券,所以非上市公司股權不屬於增值稅徵稅範圍;轉讓上市公司股權(股票)應按照金融商品轉讓稅目徵收增值稅。此外,個人從事金融商品轉讓免徵增值稅。
(國稅發[2002]9號)第七條規定,金融商品轉讓外匯、有價證券或非貨物期貨的所有權行為。包括:股權轉讓、債券轉讓、 ...
股權轉讓需要繳印花稅。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貼上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誌而得名。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第2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 ...
股權轉讓合同的主體、內容和形式受到了嚴格的法律規制:
一是對不同投資主體持有的股權如國家股、法人股等,法律對其可轉讓性、受讓人和轉讓方式作了不同的規定;
二是某些特定主體持有的股權,法律禁止或限制其在一定期間內轉讓;
三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中外合資公司等不同形式的公司,其股權轉讓的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