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後的債務如何處理由轉讓人和受讓人在轉讓協議中自行約定。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法律依據】《公司法》第71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股權轉讓後的債權債務的處理:
1、股權對內轉讓的情形
外部債務人的償還義務沒有發生變化,只是股權轉讓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權利。此時,轉讓人在轉讓股權時,放棄了相應比例的收益權,而受讓人則依法取得了這部分收益權。
2、股權對外轉讓的情形
股權對外發生轉讓不能一概而論。如果股權受讓人是第三人,情況則與上述情況相同;而如果股權受讓人同時又是外部債務人,就需要分情況討論:
(1)外部債務人獲得公司全部股權,即公司整體轉讓給了該債務人,則債權債務混同;
(2)外部債務人獲得公司部分股權,原來的外部債權債務關係很可能就變成了現在的內部關聯交易關係。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登出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股權轉讓前的公司債權債務,一般說來債權是隨著股權轉讓而轉移,除非在股權轉讓協議中以及公司股東大會同意才可以由原股東收取債權;轉讓債務,根據《合同法》第84條,債務人將合同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根據公平原則,股東轉讓其股權的權利不應受到侵犯和保護債權人遠期利益不受侵犯是同等的。之所以在此設立告知義務,主要目的還是善意地提醒債權人,債務人內部發生了重大事項的變更。
股權轉讓糾紛公司能作為被告。股權轉讓糾紛中涉及公司決議無效或撤銷,當事人起訴請求確認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無效或者請求撤銷上述決議的,應當列公司為被告。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71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 ...
股權轉讓前未分配利潤是處理方式是期末結轉和彌補虧損,期末結轉利潤時,應將各損益類科目的金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平各損益類科目。由於未彌補虧損形成的時間長短不同等原因,以前年度未彌補虧損有的可以以當年實現的稅前利潤彌補,有的則須用稅後利潤彌補。
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 ...
公司債權債務清算公告期限是六十日。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個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 ...
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在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中,轉讓人與受讓人為確定股權價值,往往在簽約前委託審計評估機構對目標公司的資產包括債權債務進行審計評估以確定股權的實際價款。在審判實務中,目標公司的債務既有轉讓人已明確知道存在的現實債務,也有轉讓人 ...
股權轉讓前抽逃出資,會被以公司名義要求前補足,如不補足會面臨訴訟,承擔法律責任。
《公司法》第35條規定,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
股權轉讓後公司倒閉了分兩種情況:
(一)未辦理工商登記:此時若因公司倒閉等事實導致股權轉讓協議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轉讓合同應當解除,受讓方不再負有繼續履行支付股權轉讓款的義務,已履行的合同部分需要結合雙方的實際過錯來判斷。
(二)已辦理工商登記:股權轉讓之前的債務按約定或者因原股東未完全出資依法由 ...
公司債權債務的處理一般存在的問題有以下幾種:
1、經營環節選擇客戶存在失誤,對於客戶還款能力的估計存在失誤;
2、履行合同中忽略法律上的關鍵問題,造成事實上的被動;
3、債權疏於管理,長期沒有專人負責,催討不力,讓欠債者感覺不到還款的壓力和必要;
4、採用的清收債權的方式不科學,沒有以最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