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原值是以增資的方式,實際增加公司的資產,也可以同時增加註冊資本,公司的股權結構也發生相應變化。如果是股東轉讓股權,則交易僅發生在原股東和新股東之間,股權結構也發生變化,但公司資產和註冊資本不變。
根據《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股權轉讓人已被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股權轉讓收入並依法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該股權受讓人的股權原值以取得股權時發生的合理稅費與股權轉讓人被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股權轉讓收入之和確認。
股權轉讓原值是以增資的方式,實際增加公司的資產,也可以同時增加註冊資本,公司的股權結構也發生相應變化。如果是股東轉讓股權,則交易僅發生在原股東和新股東之間,股權結構也發生變化,但公司資產和註冊資本不變。
根據《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股權轉讓人已被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股權轉讓收入並依法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該股權受讓人的股權原值以取得股權時發生的合理稅費與股權轉讓人被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股權轉讓收入之和確認。
自然人,指出讓股權的人;受讓人,是指權利的接收方。出讓人將自己的全部或者部分權利透過合同或者協議、贈與的方式轉讓給受讓人。該權利不能是人身權。 債權轉讓CreditAssignment債權轉讓又稱債權讓與,是指在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合同轉讓,債權人透過債權轉讓第三人訂立合同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移於第三人。債權全部讓與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債權人成為原合同關係的新的債權人,原合同債權人因合同轉讓而喪失合同債權人權利,債權部分讓與第三人,第三人成為合同債權人加入到原合同關係之中,成為新的債權人,合同中的債權關係由一人變數人或由數人變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債權人與原債權人共同分享債權,並共享連帶債權。
股權轉讓中的股權原值實際上就是股票的貨幣價值。
根據《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五條,個人轉讓股權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確認:
(一)以現金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二)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稅務機關認可或核定的投資入股時非貨幣性資產價格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三)透過無償讓渡方式取得股權,具備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權發生的合理稅費與原持有人的股權原值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四)被投資企業以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個人股東已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以轉增額和相關稅費之和確認其新轉增股本的股權原值;
(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避免重複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原則合理確認股權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