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怎麼證明勞動關係
臨時工怎麼證明勞動關係
可以從以下方面證明勞動關係: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沒有直接證據怎麼證明勞動關係
以下證據可以證明勞動關係;
1、工資轉賬憑據;2、考勤記錄;3、工作證件;4、人證;5、業務相關證據等;6、加班的證據;7、入職通知書;8、錄音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條當事人提供的證據經查證屬實的,仲裁庭應當將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工資社保能證明勞動關係嗎
能。《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如何證明勞動關係
根據勞社部發〔2005〕12號《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的相關規定,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 ...
沒有合同該怎麼證明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
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包括什麼
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
(1)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2)載明支付單位的工資卡、工資存摺,單位蓋章確認的工資條或記錄、單位蓋章的職工花名冊;
(3)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4)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蓋章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
工作服可作為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工作服可作為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 ...
沒簽合同怎麼證明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
社保暫停能證明勞動關係解除麼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停保手續,不能認定雙方勞動關係已經終止或解除。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應具備相關證據,即解除通知或辭職報告,用人單位辦理停保,只是暫時停 ...
勞動仲裁怎麼證明勞動關係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