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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放棄繳社保後果誰承擔+不交社保去哪個部門投訴

自願放棄繳社保後果誰承擔 不交社保去哪個部門投訴

  現在基本用人單位都會給在職員工繳納社保,這是員工最基本的保障,如果單位不繳納社保,員工是可以進行舉報的。那麼, 自願放棄繳社保後果誰承擔呢?一起來看看小編帶來的詳細介紹吧!

  自願放棄繳社保後果誰承擔

  其實沒有人願意主動放棄社保,無外乎是三個原因:

  一是企業不給上社保,員工為了保住飯碗也就默認了。這種情況是違法的;

  二是企業不管上,員工工資低,也不願意自己拿錢上;

  三是自由職業者,吃了上頓沒下頓,生活壓力導致沒錢給自己上社保。

  不交社保去哪個部門投訴

  如果用人單位不為您購買社會保險,您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監督部門投訴,也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登記證明或者單位印章。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進行審查,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或者登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機構設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將用人單位的設立和終止通知,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登出等情況。

  不交社保一告一個準嗎

  如果公司不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進行投訴。其次如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產生勞動爭議,可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勞動者可以依照《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不交社保的後果

  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不交社保的後果是怎樣的

  企業不交社保如果被職工告到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會責令企業依法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對於前期未繳納的需補齊。並且自欠款之日到繳納之日計算,對欠款時間按照每天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如果在規定期限內還是不繳納的,勞動行政部門會對企業進行罰款,數額一般為欠繳數額的1-3倍。

  法律依據

  《社保法》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舉報公司社保後果

  公司不給員工交社保,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處理,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無法享受社會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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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勞動合同社保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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