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是指即將解除婚姻關係的夫妻雙方所簽署的、關於財產分割、子女監護與探視、配偶贍養費以及子女撫養費等的書面協議。離婚協議書必須為書面形式,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簽字,並經法庭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才具有法定效力。這是辦理離婚手續所要求的內容之一。離婚協議書應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簽訂自願離婚協議書應當注意,離婚協議內容要合法,注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關財產、債權、債務等問題未及時履行發生爭議,或者要求對子女撫養費進行變更,或因遺漏財產及債權債務等問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到法院起訴維護自己的權益。[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1、可以,婚姻登記機關會長期儲存婚姻登記檔案。
2、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五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檔案應當長期保管。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家檔案管理部門規定。
3、《婚姻登記條例》第十六條,婚姻登記機關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或者撤銷婚姻的判決書副本後,應當將該判決書副本收入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
4、《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5、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二)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離婚協議書具有效力的方式是:
1、是雙方當事人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
2、約定好子女撫養,即離婚後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以及撫養費的負擔與給付方式;
3、對財產進行處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錢、債權等財產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債務的負擔等;
4、應由雙方親自簽署,不得由他人代簽;
5、協議內容不能違反法 ...
只要形式及內容不違法,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訂立過程中不存在欺詐、脅迫情形,離婚協議書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 ...
孩子已成人父母離婚協議書與孩子還未成年的離婚協議書的區別在於孩子的撫養費的問題,子女願意跟隨哪方生活可以子女決定,並且在子女成人之後,也不用給予撫養費,但是必須要花費的關於孩子的教育花費可以進行協商解決寫在離婚協議書上。
一般離婚協議書的書寫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 ...
離婚協議書需要包括以下事項:夫妻雙方的個人資訊;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關於子女撫養問題的處理;關於共同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你們之間其他需要協商的事項。然後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蓋章,在最後一方簽字或者蓋章後,離婚協議書立即成立,成立後就馬上生效。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辦 ...
一般情況下,在協議離婚後是不能在修改離婚協議書的,但是如果出現法定的可以修改的情形的,就可以對協議書進行修改。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1年,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法院審 ...
1、夫妻雙方的姓名、性別、民族、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碼、住址資訊等。
2、登記離婚是雙方真實的一個意思表示。
3、就是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對子女的一個撫養費用的一個承擔支付以及期限。
4、共同財產的一個分割。
5、共同債務債權的一個享有和清償的責任。
6、住房問題的 ...
1、離婚協議書到當地婚姻登記處(離婚處)領取。
2、根據雙方協商填寫內容。
3、離婚協議雙方協商一致後也可以自己擬定。
協議書的作用:就自願離婚、財產分割、債務承擔、孩子撫養問題作出約定,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時,將離婚協議書留一份在民政局備案。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