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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債經營融資租賃是什麼

舉債經營融資租賃是什麼

  舉債經營融資租賃亦稱槓桿租賃。直接融資租賃的一種特殊形式。出租人因資金較少,向銀行或其他方面借入資金,購入裝置,並以融資租賃方式出租給承租人的一種租賃。 其主要特點是,除了出租人和承租人以外,還有第三者即貸款人直接參加。出租人主要依靠貸款人提供的資金製造或購置資產以供出租,本身出資僅佔租憑資產價款的20-40%左右,但至少要達到20%。出租人和貸款人都可能由多方組成,以分散風險。這種租賃的租賃專案規模較大,第三者的信貸資金對租賃業務起著財務槓桿的作用。

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的區別

  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的區別主要有:

  (1)租賃程式不同。經營租賃出租的裝置由租賃公司根據市場需要選定,然後再尋找承租企業,而融資租賃出租的裝置由承租企業提出要求購買或由承租企業直接從製造商或銷售商那裡選定。

  (2)租賃期限不同。經營租賃期較短,短於資產有效使用期,而融資租賃的租賃期較長,接近於資產的有效使用期。

  (3)裝置維修、保養的責任方不同:經營租賃由租賃公司負責,而融資租賃有承租方負責。

  (4)租賃期滿後設備處置方法不同:經營租賃期滿後,承租資產由租賃公司收回,而融資租賃期滿後,企業可以很少的“名義貨價”(相當於裝置殘值的市場售價)留購。

  (5)租賃的實質不同。經營租賃實質上並沒有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而融資租賃的實質是將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轉移給了承租人。

汽車融資租賃還完款了怎麼辦

  1、車貸在還清之後最重要的手續就是將車輛辦理解除抵押手續。

  2、首先需要使用者前往銀行辦理貸款結清證明,需要銀行出具貸款結清證明書以及組織機構程式碼影印件等資料。

  3、然後使用者攜帶相關資料前往車管所辦理車輛解除抵押登記,只有辦理完解除抵押的登記後,車輛才會屬於車主。

  4、最後還需要前往保險公司辦理車險變更收益人的手續。


融資租賃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

  融資租賃合同效力的認定,根據《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人民法院應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結合標的物的性質、價值、租金的構成以及當事人的合同權利義務,對是否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作出認定。對名為融資租賃合同,但實際上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的,人民法院應按照實際構成的 ...

融資租賃通俗解釋

  1、通俗點來說就是,假如你想買一臺裝置用來生產牛奶,但是這個裝置比較貴你買不起,那麼就可以由融資租賃公司購買這個裝置,然後你們簽訂合同,公司將這臺裝置出租給你使用,你再按合同支付租金。   2、融資租賃(financial lease) 指的是出租方購買承租方需要的裝置,再由出租房將裝置租給承租方,承租方 ...

什麼是融資租賃合同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因此融資租賃合同涉及三方當事人,兩個合同。融資租賃合同的當事人為出租人與承租人,出賣人並非融資租賃合同的當事人。融資租賃合同繫有名合同、要式合同、諾成合同、雙務合同、有償合同、繼續性合同。    ...

特許經營融資可以收回的資金專案有哪些

  總體來看,特許經營融資可以收回的資金專案有 加盟費、特許權使用費、 保證金、廣告宣傳和促銷費用分攤、其他費用如店鋪設計施工費,培訓費, 裝置租賃費,財務、業務培訓費,意外保險費等。正因為如此,特許經營雙 方有必要一開始就交代清楚,避免以後發生不愉快的事情。 ...

融資租賃合同有幾方

  租賃合同的主體為三方當事人,即出租人(買受人)、承租人和出賣人(供貨商)。承租人要求出租人為其融資購買承租人所需的裝置,然後由供貨商直接將裝置交給承租人。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 ...

融資租賃中直租是什麼意思

  一、融資租賃直租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及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   二、直租主要特徵為:   1、融資租賃公司按照承租人的要求購買裝置等租賃物。   2、租金的確定原則:出租人在計算租金時,已經把投入的資金和想要的收益納入其中。   3、融資租賃業務結束之後 ...

融資租賃融資方式有哪些

  有下列方式:直接租賃;轉融資租賃;售後租回融資租賃;槓桿融資租賃;委託融資租賃;專案融資租賃;銷售式租賃;抽成融資租賃;風險融資租賃;結構式參與融資租賃;捆綁式融資租賃。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條,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