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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融資租賃合同

融資租賃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

  融資租賃合同效力的認定,根據《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人民法院應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結合標的物的性質、價值、租金的構成以及當事人的合同權利義務,對是否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作出認定。對名為融資租賃合同,但實際上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的,人民法院應按照實際構成的法律關係處理。”

什麼是融資租賃合同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因此融資租賃合同涉及三方當事人,兩個合同。融資租賃合同的當事人為出租人與承租人,出賣人並非融資租賃合同的當事人。融資租賃合同繫有名合同、要式合同、諾成合同、雙務合同、有償合同、繼續性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條,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資租賃合同有幾方

  租賃合同的主體為三方當事人,即出租人(買受人)、承租人和出賣人(供貨商)。承租人要求出租人為其融資購買承租人所需的裝置,然後由供貨商直接將裝置交給承租人。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資租賃合同起租如何認定

  融資租賃正式開始後,承租人應將租賃裝置列入財務融資租人固定資產賬簿,並在租賃裝置上貼上租賃資產標籤,或噴塗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標標誌,以表示該租賃裝置的性質,其所有權屬於出租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融資租賃合同被認定無效,當事人就合同無 ...

融資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包括哪些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六條的規定,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限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   融資租賃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

融資租賃合同司法解釋

  融資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資租賃集借貸、租賃、買賣於一體,是將融資與融物結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百五十五條:融資租賃合同因買賣合同解除、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而解除,出 ...

融資租賃合同是什麼合同

  融資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承租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資租賃集借貸、租賃、買賣於一體,是將融資與融物結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融資租賃合同是由出賣人與買受人(租賃合同的出租人)之間的買賣合同和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構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 ...

什麼情況下租賃合同不算違約

  (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條件下可以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賃協議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約收回租賃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難,可與承租人協商收回租賃房屋;   3、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過失將所租房屋損壞,改變房屋用途、拒絕修復或者賠償的。   (二)對於承 ...

租賃合同的主體有什麼

  1、租賃合同的主體,即參與租賃關係的合同當事人,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   2、融資租賃合同的主體為三方當事人,即出租人(買受人)、承租人和出賣人(供貨商)。   承租人要求出租人為其融資購買承租人所需的裝置,然後由供貨商直接將裝置交給承租人。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224條規定:承租人經出 ...

提前20年籤房屋租賃合同可以嗎

  提前20年籤房屋租賃合同不可以。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租賃合同最長的期限是二十年,如果租賃合同期限超過二十年是無效的合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