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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合同是什麼合同

融資租賃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

  融資租賃合同效力的認定,根據《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人民法院應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結合標的物的性質、價值、租金的構成以及當事人的合同權利義務,對是否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作出認定。對名為融資租賃合同,但實際上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的,人民法院應按照實際構成的法律關係處理。”

什麼是融資租賃合同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因此融資租賃合同涉及三方當事人,兩個合同。融資租賃合同的當事人為出租人與承租人,出賣人並非融資租賃合同的當事人。融資租賃合同繫有名合同、要式合同、諾成合同、雙務合同、有償合同、繼續性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條,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資租賃合同有幾方

  租賃合同的主體為三方當事人,即出租人(買受人)、承租人和出賣人(供貨商)。承租人要求出租人為其融資購買承租人所需的裝置,然後由供貨商直接將裝置交給承租人。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資租賃合同起租如何認定

  融資租賃正式開始後,承租人應將租賃裝置列入財務融資租人固定資產賬簿,並在租賃裝置上貼上租賃資產標籤,或噴塗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標標誌,以表示該租賃裝置的性質,其所有權屬於出租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融資租賃合同被認定無效,當事人就合同無 ...

融資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包括哪些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六條的規定,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限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   融資租賃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

融資租賃合同司法解釋

  融資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資租賃集借貸、租賃、買賣於一體,是將融資與融物結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百五十五條:融資租賃合同因買賣合同解除、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而解除,出 ...

融資租賃合同是什麼合同

  融資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承租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資租賃集借貸、租賃、買賣於一體,是將融資與融物結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融資租賃合同是由出賣人與買受人(租賃合同的出租人)之間的買賣合同和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構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 ...

房屋租賃合同應該注意什麼

  1、確認出租人、承租人的主體身份   在出租人和出租房屋符合資格與條件後,簽署租賃合同前,要核對原件、確認雙方當事人的主體身份。   個人稽核身份證或護照、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企業、其他組織稽核登記註冊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簽約代表的授權委託證明,若是境外企業、其他組織,前 ...

融資融劵合同必備條款有哪些

  根據《合同法》第十二條,融資融券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合同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 ...

租賃房屋合同糾紛怎麼解決

  租賃房屋合同糾紛解決方式有:   1、協商解決;   2、可以要求第三方中介出面調解解決;   3、到租賃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總則》第十條,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