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英國爵位繼承製度

英國爵位繼承製度

  英國爵位繼承製度是遵循長子繼承製,繼承家業的必須是長子。一家如果有三兄弟,通常是長子繼承祖業,次子從戎,老三進入教堂當牧師。如果家中沒有男孩,繼承權就要轉給家中的男性親戚。這種家族長子繼承製度是英國貴族大莊園可以在一個家族中保留幾百年不變的最主要原因。

  對於英國貴族(世襲爵位)來說,長子所繼承的其實是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家族的貴族頭銜,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第二部分是不動產,包括莊園、土地及其他資產。在英國法律中,第二部分被稱為“限定繼承的不動產”。直到1925年,貴族的頭銜仍只傳家中的長子,但家族資產“限定繼承”的法律被廢除,也就是說,大莊園的不動產可以(但不必須)被拆零出售或由女兒繼承。

我國宋代繼承製度

  宋朝除沿襲以往遺產兄弟均分制外,允許在室女享受男子繼承權的一半,並承認遺腹子和親生子的同等繼承權。南宋又規定了戶絕繼承,即無男子繼承的規定,分為:立繼、命繼。其室女享有四分之三財產繼承權,繼子享有四分之一財產繼承權,出嫁女享有三分之一財產繼承權,繼子有三分之一財產繼承權,三分之一歸國家所有。宋代財產繼承是諸子均分,只不過財產分割時增加政府行為。

古代皇位繼承製度有哪些

  我國古代皇位的繼替大致有兩種型別:一種是同姓相繼,一種是異姓相代。

  1、同姓相繼,指皇位世世代代限於同一始祖的父系後代繼承,即皇位世襲制,在皇位繼替中佔據主流地位。皇位世襲制大致有四種情況,預立太子。皇位世襲制中,以父死子替為正宗。歷代皇帝妻妾眾多,兒孫滿堂,避免皇子之間因爭奪皇位而不顧手足之情,預立太子成為皇位世襲制核心。立太子法則是立嫡不立長、立長不立賢。密定皇儲。是清代特有的制度。雍正年間,下詔廢太子之制,改由皇帝生前秘密確定皇儲,寫下遺詔,秘而不宣,等皇帝駕崩後由大臣當眾宣詔。禪讓於子。如乾隆帝讓位於嘉慶帝。逼宮奪位。由於封建皇帝至高無上,因而父子兄弟間為爭奪皇位而自相殘殺的事例不絕於史。

  2、皇位的異姓相代存在兩種形式,透過大規模農民起義或外族入侵來達到改朝換代,以外戚、權臣、後宮的身份奪取皇位。如西漢時期的王莽、北周的楊堅,以這種方式一般都表現為改朝換代。


中國古代王位承製

  中國古代王位繼承有以下幾種制度:   1、禪讓制。存在於上古的堯、舜、禹時代。   2、嫡長子制度。西周時期嫡長子繼承製的確立,使皇位繼承有了相對固定的接班人,一定程度上減緩了諸皇子之間激烈的皇位爭奪,對周王朝的穩定有很大的促進作用。   3、兄終弟及制度。宋朝的開國皇帝趙匡胤就將皇位傳給了自己的弟弟趙匡 ...

清朝承製

  在中國封建王朝皇位繼承製度發展演變歷程中,清朝皇位繼承製度處於一個相對特殊的地位。它是中國最後一個王朝的皇位繼承製度,具有不同於歷代封建王朝皇位繼承製度的獨特之處。同歷代封建王朝皇位繼承製度相比較,清朝皇位繼承製度所具有的特點,主要體現在皇位繼承形態的複雜性、多樣性。清朝皇位繼承形態不斷髮生變化,曾先後出 ...

傳統文化中的承製:立嫡什麼意思

  現在的人,都是一夫一妻,沒有像古代一樣,一夫多妻,正房和側房等等的複雜關係,所以在古代傳統文化就有了這樣的一種繼承製度。那就是立嫡。立嫡我們也只是知道繼承的意思,那應該用什麼身份呢,一起來看看吧。   還想了解》》苗族的宗教信仰   指指定某位嫡出的兒子繼承父位。立嫡問題在封建宗法社會中特別重要。   其 ...

英國的王位承製是怎麼規定的

  英國的王位繼承人,一般是君主的兒子或近親屬,又稱儲君、皇嗣等,世襲一般按照嚴格的長子繼承製進行,男性優於女性,若長子已死,由長子的男性或女性後嗣繼承,如長子無後嗣,便由君主的次子或其後嗣繼承。   若君主無子,由其長女或其後嗣來繼承,若君主無子女,則由其弟來繼承,一旦享有王位繼承權,即被稱為王儲。   有 ...

清朝為什麼不實行嫡長子承製

  1、首先,嫡長子繼承製發展到明朝時期就幾乎被徹底擯棄了,到了清朝時期雖然也還有一些“立長”、“立嫡”的言論,但是這些言論都會被皇帝看作是迂腐之言。嫡長子雖然說是中宮皇后所生,同時也是皇帝最年長的皇子,但是這並不代表嫡長子就能夠擁有勝過其他皇子的才能,若是嫡長子十分平庸的話,那麼也是難當大任的,所以嫡長子繼 ...

為什麼元朝承製為幼子主要繼承

  蒙古人的幼子繼承製主要指對家產的繼承而不是對父輩政治權力的繼承,所謂幼子守產”,指的是最年幼的兒子通常不需要像其兄弟那樣離開父母,單立門戶,而是始終留守在父母營帳中盡為子之責,並在父母死後繼承他們名下的全部遺產,疼愛小兒子,應該是天下父母共通的心理,蒙古人的幼子繼承製主要指對家產的繼承而不是對父輩政治權力 ...

商朝的承製前後發生變化的原因

  商朝前期兄終弟及造成爭奪王位的內訌不斷髮生是導致繼承製發生變化的直接原因。   《史記》中記載,“自仲丁以來,廢嫡而更立諸弟子,弟子或相爭代立,比九世之亂,於是諸侯莫朝”。因此,後改為父死子繼為主。到商朝晚期,出現嫡長子繼承的趨勢。“嫡長子繼承製”取代“兄終弟及制”,逐漸成為一項固定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