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王位繼承有以下幾種制度:
1、禪讓制。存在於上古的堯、舜、禹時代。
2、嫡長子制度。西周時期嫡長子繼承製的確立,使皇位繼承有了相對固定的接班人,一定程度上減緩了諸皇子之間激烈的皇位爭奪,對周王朝的穩定有很大的促進作用。
3、兄終弟及制度。宋朝的開國皇帝趙匡胤就將皇位傳給了自己的弟弟趙匡義。
4、秘密立儲制度。清朝康熙皇帝採取秘密立儲制,將寫有皇位人選的詔書藏於故宮太和殿正大光明匾之後,等到老皇帝駕崩後才公佈。
中國古代王位繼承有以下幾種制度:
1、禪讓制。存在於上古的堯、舜、禹時代。
2、嫡長子制度。西周時期嫡長子繼承製的確立,使皇位繼承有了相對固定的接班人,一定程度上減緩了諸皇子之間激烈的皇位爭奪,對周王朝的穩定有很大的促進作用。
3、兄終弟及制度。宋朝的開國皇帝趙匡胤就將皇位傳給了自己的弟弟趙匡義。
4、秘密立儲制度。清朝康熙皇帝採取秘密立儲制,將寫有皇位人選的詔書藏於故宮太和殿正大光明匾之後,等到老皇帝駕崩後才公佈。
我國古代皇位的繼替大致有兩種型別:一種是同姓相繼,一種是異姓相代。
1、同姓相繼,指皇位世世代代限於同一始祖的父系後代繼承,即皇位世襲制,在皇位繼替中佔據主流地位。皇位世襲制大致有四種情況,預立太子。皇位世襲制中,以父死子替為正宗。歷代皇帝妻妾眾多,兒孫滿堂,避免皇子之間因爭奪皇位而不顧手足之情,預立太子成為皇位世襲制核心。立太子法則是立嫡不立長、立長不立賢。密定皇儲。是清代特有的制度。雍正年間,下詔廢太子之制,改由皇帝生前秘密確定皇儲,寫下遺詔,秘而不宣,等皇帝駕崩後由大臣當眾宣詔。禪讓於子。如乾隆帝讓位於嘉慶帝。逼宮奪位。由於封建皇帝至高無上,因而父子兄弟間為爭奪皇位而自相殘殺的事例不絕於史。
2、皇位的異姓相代存在兩種形式,透過大規模農民起義或外族入侵來達到改朝換代,以外戚、權臣、後宮的身份奪取皇位。如西漢時期的王莽、北周的楊堅,以這種方式一般都表現為改朝換代。
宋朝除沿襲以往遺產兄弟均分制外,允許在室女享受男子繼承權的一半,並承認遺腹子和親生子的同等繼承權。南宋又規定了戶絕繼承,即無男子繼承的規定,分為:立繼、命繼。其室女享有四分之三財產繼承權,繼子享有四分之一財產繼承權,出嫁女享有三分之一財產繼承權,繼子有三分之一財產繼承權,三分之一歸國家所有。宋代財產繼承是諸子均分,只不過財產分割時增加政府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