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袍是藏族人民的特色,藏袍是藏族人民的平常衣著,是區別於其他民族最顯著的特徵。
藏族服裝具有悠久的歷史,對藏族服飾的研究必然促進、加深對藏族的形成及文化發展史的研究。
藏袍是藏族人民的特色,藏袍是藏族人民的平常衣著,是區別於其他民族最顯著的特徵。
藏族服裝具有悠久的歷史,對藏族服飾的研究必然促進、加深對藏族的形成及文化發展史的研究。
羊皮藏袍分為山羊與綿羊皮袍,農區婦女多穿山羊皮袍,具有輕巧柔軟和易裁剪等特點。而綿羊皮因季節不同而皮質有所差異,所以按冬、夏和秋季分為三種。羊皮藏袍是藏區普遍穿用的皮製品,製作皮袍時方式各異,對皮質加工程式也很講究,生挖成的皮質最具柔韌和耐磨性,可充當雨衣,屬皮袍中的上品。
據史書記載,九世贊普布帶貢甲時,已能夠紡牛毛線用來織帳篷、紡羊毛線織氆氌做衣裳。70年代,清理拉薩大昭寺文物時,發現寺內珍藏的松贊干布的一件衣服和公主的一雙鞋。松贊干布的衣服用質地較好的拉瓦(是氆氌的一個品種)製作的肥腰、長袖、大襟的藏袍。公主的鞋樣式與現在的“嘎咯”鞋差不多,以牛皮作底,氆氌鞋幫,鞋面是在綠色氆氌上繡有簡單的花朵。西藏迄今發現最早的人體裝飾品出自昌都地區的卡若新石器文化遺址。卡若遺址共出土50件裝飾品,種類包括髮笄、璜、環、珠、項飾、鐲、貝飾等,以石、玉、骨等多種材料製成。從裝飾部位看,卡若先民們與今天藏族人的習俗一脈相承,從上到下包括髮飾、項飾、胸飾和手飾。這些材料說明,早在新石器時代,西藏先民便有了形制穩定、造型豐富的人體裝飾品。隨著與外界交流,藏族眼飾曾經受到漢、蒙、滿等族以及波斯等國服飾的影響,在眼飾的色澤和製作等方面取得了進步,但從遠古傳承下來的眼裝、服飾來看,在總體結構上並沒有多少變化,仍比較完整地保持著藏族傳統文化特徵。
藏北高原氣溫低,風沙大,又是遼闊的草原、天然的牧場,生活在這裡的人們就要選擇便於起居、行旅、保暖禦寒的服裝。牧區藏族穿著以皮袍為主,它結構肥大,袖口寬暢,穿著自如,白天陽光充足,氣溫升高時,可脫袖露臂,調節體溫,夜間可解帶和衣而眠。牧民的皮袍離不開腰帶,穿時提起下襬與膝蓋平齊,腰帶一束,懷裡形成大囊,裡面可裝不少隨身用品。皮袍是用土法加工的綿羊皮縫製的,既經久耐用又抵風禦寒。普通皮袍,男式的寬腰、大襟、肥大,襟、袖和下襬用10至15釐米寬的黑絨鑲邊,但也有不做裝飾邊的。女式皮袍的襟、袖和下襬先用寬10至20釐米的黑平絨鑲邊,再用紅、藍、綠三色平絨(各寬5至10釐米)鑲邊。
禁忌民風已久,已形成俗成文化。主要是:
不能在村郊、村內、戶內唱山歌。現在演化成不能唱淫穢山歌。
夜半進村入嬰戶,叩門即開門,不能呼叫。
進入民家喝水,不能用碗或其他盛器直接從容器中舀水,須用勺子取水;客人連續用餐,碗筷由主人固定專用,不能隨意亂用。
藏族男子右肩不能玷汙,忌他人隨意拍自己的肩頭。
敬酒崇尚三杯,不敬雙杯。三杯盡飲,是對朋友的尊敬。
禁食馬、驢、騾、狗等動物。
家有病人或孕婦生育,忌外人入內。賓客有要事進屋,須在門口燒火燻身,方可入內。
不能在家畜圈中大小便。
不能踩踏挪動藏家火塘中的鐵三角,也不可從火塘上方越過,不能在火裡燒肉,燒骨頭、燒頭髮和蒜皮;不能在火上烤鞋襪;不能在屋內吐痰、放屁、大聲呼叫;不能在供灶神的下面就坐。
過年逢初一,不許動菜刀、麻繩、不迎客。
逢年過節,不能說不吉利的話。藏家新制服裝,忌雙日試穿;主人招待茶酒或用餐,須雙手接遞,以示尊敬。主人宴請客人、須以男左女右,長幼尊卑、年齡大小落座,聽從安排,不能亂坐。
與主人交談,不能提及其家亡故親人名字,也不要問其父母之名。
不能在寺院內以及經堂、佛殿吸菸,吐穢語;不能在寺廟周圍大小便,亂扔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