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行政再審審理期限是多久

行政再審審理期限是多久

  行政再審審理期限是如果再審的案件繼續按照第一審的程式處理,審理的期限是六個月;如果再審的案件按照第二審的程式處理,審理的期限是三個月。

  【法律依據】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九十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判決、裁定不停止執行。

一審行政案件審理期限是多久

  對於一審行政案件,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階人民法院批准;高階人民法院審理的一審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對於二審行政案件,法院應當在收到上訴狀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終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階人民法院批准;高階人民法院審理的二審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一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階人民法院批准,高階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上訴案件的審理期限是多久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行政複議起訴期限多久

  不服行政複議的,可以在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   《行政複議法》第十九條規定,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複議機關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複議機關決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後超過行政複議期限不作答覆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自 ...

交通行政複議的期限多久

  交通行政複議的期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

普通程式審理期限多久

  普通程式是指人民法院審理和裁判第一審民事案件通常適用的程式。普通程式是訴訟程式中最基本、最核心的一種程式,是訴訟程式的基礎,具有審判程式通則的功能。   適用普通程式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需要延長的可以延長六個月,也就是說普通審理程式的審理期限一般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的,可以延長六個月。    ...

簡易程式的審理期限多久

  簡易程式的審理期限: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78條規定,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20日以內審結。   《刑事訴訟法》第214條規定,實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

訴訟離婚審理期限多久

  訴訟離婚的審理期限是三到六個月,適用簡易程式的審限是三個月,適用普通程式的審限是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 ...

簡易程式審理期限多久

  刑事簡易程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民事簡易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

行政複議的期限多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法律依據】   《行政複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