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行政強制法》第九條規定,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包括:(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三)扣押財物;(四)凍結存款、匯款;(五)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行政強制法》第九條規定,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包括:(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三)扣押財物;(四)凍結存款、匯款;(五)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包括: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三)扣押財物。
(四)凍結存款、匯款。
(五)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
《行政強制法》第九條規定,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三)扣押財物。
(四)凍結存款、匯款。
(五)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作用如下:
1、預防功能:有利於預防相對人準備實施的行為危害社會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有利於預防相對人因其行為而損害自身的安全和利益;
2、制止功能:指行政主體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可以制止或排除正在實施或發生的危害行政法所保護的社會關係和社會秩序的危險事件和行為,使行政法保護的社會關係和社會秩序免遭危險行為或事件的實際損害;
3、保障功能:行政強制措施具有保障主行政行為順利實施的程式上的輔助功能。如為保證行政調查的順利進行,保證行政處理決定的執行而強制傳喚拒不接受傳喚的相對人,查封相對人的財物、帳目、扣押違法財物、凍結相對人的存款,對人身、人體、場所和財物的強制檢查,在遭遇洪災、地震等自然災害時,為抗災而強制徵用財物等;
4、促進功能:行政強制措施還具有促進公共利益,滿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緊迫需要與合理需要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