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中如何確定被告
行政訴訟中如何確定被告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經複議的案件,複議機關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複議機關是共同被告;複議機關改變原行政行為的,複議機關是被告。
複議機關在法定期限內未作出複議決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起訴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起訴複議機關不作為的,複議機關是被告。
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作出同一行政行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共同被告。
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所作的行政行為,委託的行政機關是被告。行政機關被撤銷或者職權變更的,繼續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行政訴訟中被告如何辯護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被告對作出的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範性檔案。被告不提供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提供證據,視為沒有相應證據。但是,被訴行政行為涉及第三人合法權益,第三人提供證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規定,行政機關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0日內提交答辯狀,並提供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的證據、依據;如不提供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提供的,應當認定該行政行為沒有證據、依據。
行政訴訟中被告不出庭怎麼辦
經人民法院傳票傳喚,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被告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根據現有證據進行審查,被告拒不出庭也不依法提供證據的,視為被告作出行政行為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可以依據查明的事實作出判決。
另外,對於被告不依法履行訴訟義務的行為,可以向其上級機關或監察機關傳送司法建議函。
【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經人民法院傳票傳喚,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訴處理;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行政訴訟中的期間如何起算
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訴權或起訴期限的,起訴期限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訴權或者起訴期限之日起計算,但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具體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5年;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知道行政機關 ...
行政訴訟中的舉證責任如何理解
行政訴訟的舉證責任,是法律規定由特定的當事人對特定的事項所承擔的提供證據證明其訴訟主張成立的責任,負有舉證責任的一方不能證明其訴訟主張成立的,將承擔敗訴或不利後果的法律制度。行政訴訟中,被告並不是對所有的待證事實都承擔舉證責任,原告對某些事項也將承擔一定的舉證責任。
【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第 ...
在行政訴訟中原告的義務有什麼
1、依法行使訴訟權利的義務,不得濫用權利損害他人利益。
2、遵守法庭紀律秩序,服從法庭指揮的義務
3、對生效的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所確定的義務,必須履行。
【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同被訴行政行為有利害關係但沒有提起訴訟,或者同案件處理結果有利害 ...
基槽開挖後施工中確定軸線位置的常用方法有?
1、基槽開挖邊線放線與基坑抄平
2、基槽開挖邊線放線:在基礎開挖前,按照基礎詳圖上的基槽寬度和上口放坡的尺寸,由中心樁向兩邊各量出開挖邊線尺寸,並作好標記;然後在基槽兩端的標記之間拉一細線,沿著細線在地面用白灰撒出基槽邊線,施工時就按此灰線進行開挖。
3、基坑抄平:
4、為了控制基槽開挖深度, ...
行政訴訟中誰有舉證責任
1、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既要向法院提交事實根據,也要提交規範性檔案,只針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即當不能證明其行為合法時應當敗訴,涉及附帶民事訴訟的民事請示部分則仍應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規則。
2、行政訴訟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證人收集證據,只有當人民法院要求當事人提供或者補充證據時,被告的取證行為 ...
行政訴訟中的原被告一般指誰
原告是指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機關是被告。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經過上級行政機關複議後仍然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 ...
原告在行政訴訟中的義務有
原告在行政訴訟中的義務:
1、應當接受人民法院的傳喚,參加訴訟;
2、遵守訴訟程式;
3、必須遵守人民法院發生效力的判決和裁定。
行政訴訟原告是指對行政主體行政行為不服,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以自己的名義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所以說,行政訴訟原告大多是行政管理中的行政相對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