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別人侵犯肖像權,被侵權人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要求賠償損失。如果對方不承擔上述民事責任的,被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賠償損害,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十條,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等權利。(《民法總則》將於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條:自然人的個人資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資訊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資訊保安,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資訊,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資訊。(《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構成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通常應具備兩個要件:一是未經本人同意;二是以營利為目的。
侵犯肖像權的損失一般為精神賠償。
【法律依據】
最高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1、在沒有阻卻違法事由情況下,未經肖像權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為;
2、擅自制作他人肖像(包括擁有他人照片);
3、惡意侮辱、汙損他人肖像。
《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追債人侵犯肖像權的認定是,未經本人同意,並且以營利為目的則構成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追債人釋出當事人肖像侵犯肖像權,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也可以依法請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或賠償損失等。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總則》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 ...
肖像權,是指自然人對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現、使用並排斥他人侵害的權利。
《民法通則》第100條規定“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100條規定中以看出構成侵害肖像權的必要條件包括兩點:
1、未經本人同意;
2、以營利為目的。 ...
侵犯肖像權可以要求對方賠償。
《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我國的侵害肖像權的責任方式主要是 ...
對於侵犯肖像權行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請求交出所拍膠捲,除去公開陳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請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或賠償損失等。賠償損失請求權,不以財產損害為要件。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36條規定:網路使用者、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
1、《冰心與江陰》一書,在插圖第三頁的下圖印有冰心與薛仲良的合影照片,該照片系薛仲良利用陸永興與冰心的合成照片,經電腦技術將合影照片上陸永興軀體部分影像保留,頭部影像更換成薛仲良的頭部影像,形成了薛仲良與冰心的合影照片。
2、小倩是一位舞蹈演員,其精彩的表演與深厚的功底給觀眾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各種精美 ...
每個公民都有自己的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使用別人的肖像。侵犯肖像權當事人有權利請求侵犯一方承擔民事責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肖像權,恢復原狀,對其進行損害賠償。如果沒有造成物質損失的可以要求其賠償精神損害費用,造成物質損失的,除了要求侵害方賠償精神損害費用外,還需要賠償受害方的經濟損失。
法 ...
我國法律規定,未經他人同意而以盈利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的,視為侵權,即侵犯他人的肖像權,漫畫製作者如果沒有徵求明星的同意而使用其肖像就會構成侵權。
侵犯肖像權的行為包括:不當利用他人肖像、惡意侮辱他人肖像、擅自創制他人的肖像等。
侵害肖像權的行為:
1、不當利用他人肖像。 不當利用他人肖像又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