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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出生日期不知道能起訴嗎

被告的出生日期不知道能起訴嗎

  不知道出生日期就意味著不知道被告人的身份證號的,如果不知道被告人身份證號碼的,可以委託律師到公安機關查詢,取得被告的戶籍登記資料(包括身份證號碼)後,就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了。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向法院起訴時,要有明確的被告,即應該有被告的基本戶籍登記資訊,有的法院還會要求有被告的身份證號碼。如果不符合條件,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不撫養能起訴嗎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教育義務。此項義務是法定的,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夫妻雙方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不撫養孩子,不論是父母雙方還是一方,只要存在不撫養的行為,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訴要求給付撫養費,具體撫養費的確定要根據當地生活水平及支付方的經濟條件和孩子的實際生活消費來確定。

欠錢不還過了五年還能起訴嗎

  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從權利人主張權利或者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三年的不受法律保護。也就是說申訴時效是三年。即使欠條已超過五年,但對方拒絕歸還借款,在借條或欠條過了訴訟時效的情形下,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債務人歸還借款。法院並不會以借條過了訴訟時效,而不予受理。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贍養老人起訴

  《婚姻法》第15條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也規定: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對於虐待遺棄父母的子女,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起訴離婚對方同意

  起訴離婚,對方是否同意離婚不影響法院的判決,對是否判決離婚由法官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 ...

起訴離婚對方出庭

  對於這類離婚案件,分兩種情形處理:   (一)本人確不願出庭參加訴訟,但以書面的形式向法院陳述意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3條之規定,可以依法缺席判決處理。   (二)本人既不願出庭應訴,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書面的離婚意見,對這類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可按“最高 ...

借條日期過3年起訴

  可以起訴。如果已經超過了三年的訴訟時效期限,借款人以超過訴訟時效抗辯,出借人的訴求將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援。借條日期雖然過了3年,但是如果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沒有超過三年的,出借人的訴求將會得到法院的支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 ...

訴訟離婚被告出庭離婚

  離婚案件,雙方當事人應當都出庭應訴,除本人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這樣以便審判人員正確判斷是非曲直;   也便於審判人員進行調解工作,看是否有和好的可能。就算不能表達意志的當事人無法出庭,那麼其法定訴訟代理人,也應當出庭。   當事人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比如當事人出國在外、身患重病、在特殊崗位等等,必須向 ...

訴訟離婚被告出庭

  離婚案件,雙方當事人應當都出庭應訴,除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這樣以便審判人員正確判斷是非曲直,也便於審判人員進行調解工作,看是否有和好的可能。就算不能表達意志的當事人無法出庭,那麼其法定訴訟代理人也應當出庭。當事人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比如當事人出國在外、身患重病、在特殊崗位等等,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 ...

欠錢起訴保證人

  如果債務人當初在借錢時提供了保證人,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如果保證合同中未約定保證方式或者約定不明確,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方式承擔保證責任。   因此,保證人對該筆借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在債務人不歸還到期債務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歸還,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歸還。也就是說,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