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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駁回起訴是否中斷訴訟時效

裁定駁回起訴是否中斷訴訟時效

  裁定駁回起訴並不是中斷訴訟時效,中斷訴訟時效的是起訴行為。

  訴訟時效的中斷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進行中,因發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間統歸無效,待時效中斷的事由消除後,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起算。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195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民法總則》將於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裁定駁回起訴訴訟費怎麼處理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第一審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當事人對第一審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的裁定提起上訴,第二審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債權人應如何做才能中斷訴訟時效

  債權人想要中斷訴訟時效的,可以透過以下方式:

  1、債權人向債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2、債權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3、債務人同意履行債務的。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裁定駁回起訴訴訟費要退回嗎

  裁定駁回起訴訴訟費是否要退回,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法院駁回起訴請求的時候,法院會退還起訴人交納的訴訟費用,當事人不服駁回決定的,可以進行上訴。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八條,下列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一)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式審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 ...

駁回起訴駁回訴訟請求的區別

  定義不同:駁回起訴,是指法院對於已經立案受理的案件,如果發現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依照程式法上的規定,對原告的起訴予以拒絕的司法行為。而駁回訴訟請求則是法院對於當事人實體請求權的一種否定,也就是法院認為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上的依據。   適用條件不同。駁回起訴主要是當事人的起訴不符合 ...

撤訴屬於訴訟時效中斷

  撤訴屬於訴訟時效中斷,訴訟時效的中斷是在訴訟時效期間進行中,因發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間統歸無效,待時效中斷的事由消除後,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起算。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九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 ...

重新出具欠條訴訟時效中斷

  重新出具欠條訴訟時效中斷。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九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 ...

行政訴訟的訴訟時效能否中斷

  行政訴訟法沒有規定時效中斷。通常認為,行政訴訟不存在時效中斷,因為行政訴訟事關公共秩序,更強調效率,但大部分情況確是當事人更容易耽誤起訴期限。為此,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屬於其自身的原因耽誤起訴期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起訴期限內。   【法律依據】   《行政 ...

債權人確認欠款訴訟時效中斷

  債權人確認欠款,訴訟時效會中斷,導致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包括債權人起訴,債權人提出了相關的請求,債權人向對方當事人確認欠款也是作出了相應的意思表示,都會導致訴訟時效中斷。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 ...

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效果

  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效果分以下幾種情況:   1、因請求或同意中斷時效的,書面通知應以到達相對人時為事由終止;口頭通知應以相對人瞭解時為事由終止。在時效期間重新起算後,權利人再次請求或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可再次中斷。   2、因提起訴訟或仲裁中斷時效的,應於訴訟終結或法院作出裁判時為事由終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