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親屬關係公證不需要所有當事人全部到場,只要其中一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帶有戶口簿,結婚證,醫學出生證明、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到公證處即可。如果你父親的身份證不在的話,原則上來說,也可以使用者口本代替,攜帶戶口簿前往辦理能起到同樣的證明作用。同時,不同的公證處對於材料的要求可能有些許不同,保險起見,可以在辦理前打電話諮詢您戶口所在的公證處,詳細諮詢需要的材料。如果不能找到當地公證處的聯絡方式,也可以找一些專業的代辦機構諮詢。
辦理親屬關係公證不需要所有當事人全部到場,只要其中一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帶有戶口簿,結婚證,醫學出生證明、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到公證處即可。如果你父親的身份證不在的話,原則上來說,也可以使用者口本代替,攜帶戶口簿前往辦理能起到同樣的證明作用。同時,不同的公證處對於材料的要求可能有些許不同,保險起見,可以在辦理前打電話諮詢您戶口所在的公證處,詳細諮詢需要的材料。如果不能找到當地公證處的聯絡方式,也可以找一些專業的代辦機構諮詢。
辦理繼承公證需要的手續流程有:
1、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先進行房屋評估:必須透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的時候需要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的時候需要申請人持房產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稽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委託書公證需要的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2、受託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3、委託書文字;
4、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係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法律依據】
《公證程式規則》第十八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二)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係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五)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