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意味著工作單位不會繼續給離職人員繳納社保了,這時候醫保繳費就中斷了。出現這種情況,可以用以下方法解決:
1、新單位繳納:馬上入職新單位,新單位必須在30天以內完成社保的續交,也就是說醫保就不會中斷了。
2、靈活就業繳納:如果短期內沒有找到新工作,那麼可以用靈活就業人員的形式去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3、代繳機構繳納:一些代繳機構可以將個人的人事關係掛在某個單位下,然後以單位的形式繳納社保,但需要注意的是代繳需要支付手續費。
解除勞動合同意味著工作單位不會繼續給離職人員繳納社保了,這時候醫保繳費就中斷了。出現這種情況,可以用以下方法解決:
1、新單位繳納:馬上入職新單位,新單位必須在30天以內完成社保的續交,也就是說醫保就不會中斷了。
2、靈活就業繳納:如果短期內沒有找到新工作,那麼可以用靈活就業人員的形式去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3、代繳機構繳納:一些代繳機構可以將個人的人事關係掛在某個單位下,然後以單位的形式繳納社保,但需要注意的是代繳需要支付手續費。
解除勞動合同後用人單位應當七日內到社保局辦理備案,然後失業人員去領取失業金。
我國法律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解除勞動合同後個人能交社保,解除勞動合同後社保仍然不會消失,你可以攜帶材料去社保機構辦理續接手續。
【法律依據】
《關於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6條規定: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係的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