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後的法律後果有:
1、恢復原狀,指恢復到訂約前的狀態。
2、其他補救措施,包括請求修理、更換、重作、減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的措施。
3、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七條,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解除合同後的法律後果有:
1、恢復原狀,指恢復到訂約前的狀態。
2、其他補救措施,包括請求修理、更換、重作、減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的措施。
3、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七條,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合同認定無效或被撤銷後的法律後果有:
一、返還財產。
二、賠償損失。
三、行政處罰。合同在無效的情況下,可能產生追繳財產,被課以行政罰款等處分。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根據我國民法總則以及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如果合同被宣佈無效或者撤銷後造成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但是,如果合同無效是屬於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
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