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規則:
1、提示規則。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2、無效規則。格式條款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3、解釋規則。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39條,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格式條款為合同條款,因此格式條款的解釋,也應為合同解釋的一項內容,自然也應適用合同解釋的一般規則。但格式條款與一般合同條款不同之處在於它並非是由當事人雙方相互協商擬定的,而往往是由格式條款提供方一方事先擬定的,因此,對格式條款的解釋也必須遵循特別的規則。
《合同法》第41條規定: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與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採用非格式條款。
一般規則:第三十九條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第四十條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解釋規則:第四十一條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採用非格式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所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格式條款的法律特徵:
1、採用格式條款的合同的要約具有廣泛性、永續性和細節性。
2、格式條款具有單方事先決定性。
3、以書面明示為原則。
4、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 ...
合同法第41條規定了格式條款的解釋規則,包含三個層次內容:
1、通常理解規則。對格式條款的解釋應以一般人的、慣常的理解為準,而不應僅以條款製作人的理解為依據,對某些特殊術語,也應作出通常的、通俗的、一般意義的解釋,亦即依據訂約者平均的、通常具有的理解能力予以解釋;
2、不利解釋規則。不利解釋規則古 ...
以格式條款簽訂得到合同叫格式合同。格式合同當事人中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39條,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 ...
格式條款無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格式條款,損害國家利益的。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者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這是訂立格式條款的基本原則之一。
5、格式條款提供方免除自身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 ...
格式條款是無效的內容有: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3、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 ...
合同中格式條款無效的有以下情形: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 ...
合同法中對於格式條款的規定有:
1、《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