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與管理,這是現代經濟生活中使用頻率很高的兩個詞,都是企業經營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
所謂設計指的是把一種計劃、規劃、設想、問題解決的方法,透過視覺的方式傳達出來的活動過程。它的核心內容包括三個方面,即計劃、構思的形成;視覺傳達方式;計劃透過傳達之後的具體應用。
而管理,則是由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及控制等職能等要素組成的活動過程,其基本職能包括決策、領導、調控幾個方面。
設計與管理,這是現代經濟生活中使用頻率很高的兩個詞,都是企業經營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
所謂設計指的是把一種計劃、規劃、設想、問題解決的方法,透過視覺的方式傳達出來的活動過程。它的核心內容包括三個方面,即計劃、構思的形成;視覺傳達方式;計劃透過傳達之後的具體應用。
而管理,則是由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及控制等職能等要素組成的活動過程,其基本職能包括決策、領導、調控幾個方面。
1、設計檔案中選用的材料、構配件、裝置, 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能等技術指標,
2、其質量要求必 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3、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築材料、專用裝置和工藝生產線等 外。
4、設計單位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5、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不得修 改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檔案。
6、確需修改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檔案的,應當由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修改。
7、經原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建設單位也可以委託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修改。
8、修改 單位對修改的勘察、設計檔案承擔相應責任。
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管理,保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質量,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制定本方法。
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必須遵守本條例。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勘察,
根據建設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評價建設場地的地質地理環境特徵和岩土工程條件,編制建設工程勘察檔案的活動。
建設工程設計,是指根據建設工程的要求,對建設工程所需的技術、經濟、資源、環境等條件進行綜合分析、論證,編制建設工程設計檔案的活動。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應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做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相統一。
第
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應當堅持先勘察、後設計、再施工的原則。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加強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監督管理。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必須依法進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並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的質量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