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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一方不來如何辦

訴訟離婚一方不來如何辦

  根據人民法庭審理的諸多離婚中被告不到庭的情況,可分為兩大型別:

  1、被告確因下落不明,無法通知其到庭;這一類情況可以公告送達訴訟文書公告期滿就意味著依法向其送達了相關法律手續。

  依照《民訴法》第一百三十條的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2、被告有明確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種種原因不出庭應訴。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本人確不願出庭參加訴訟,但以書面的形式向法院陳述意見,可以依法缺席判決處理。本人既不願出庭應訴,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書面的離婚意見,當事人負有對小孩的撫育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相關案情,故經兩次傳票傳喚後,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傳其到庭參與訴訟。

訴訟離婚一方不在場怎麼辦

  是否判決准予離婚,依據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庭審時間,規定是如採取簡易程式,是3個月以內審結。採取普通審理程式,是6個月以內審結。

  離婚被告不到庭時,法院可以缺席判。但是法院缺席判決離婚的條件是:

  1、法院已經依法送達了傳票傳喚被告到庭。

  2、被告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正當理由,包括身體發生疾病不能前往法庭等。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訴訟離婚一方不同意怎麼處理

  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當婚姻雙方當事人就是否離婚,以及夫妻財產分割與子女的撫養問題不能達成協議時;主張離婚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最終由法院判決,雙方的婚姻關係自法院作出的離婚判決生效時解除。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訴訟離婚一方出席可以開庭嗎

  在離婚訴訟案件中,法院開庭時,任何一方當事人,都必須到庭,故而訴訟離婚一方不出席,法院一般會將案件延期再審對於沒有理由即缺席的,法院有可能會終止案件的審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 ...

訴訟離婚一方到場會怎麼宣判

  訴訟離婚一方不到場,法院將訴訟文書透過公告送達的方式送達被告,無論被告看到與否,均視為送達,在法院規定的時間內,被告不出庭、不應訴的,法院即可缺席審理,缺席判決。根據《婚姻法》第25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時,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法院缺席判決離婚的條件是:   1、法院 ...

訴訟離婚一方到場還能離婚

  訴訟離婚一方不到場不能判決離婚,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將作為撤訴處理。而撤訴後的6個月內,原告是無權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訴離婚的。被告無正當理由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 ...

訴訟離婚一方到場該怎麼處理

  訴訟離婚被告不到庭時,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但是法院缺席判決離婚的條件是:   1、法院已經依法送達了傳票傳喚被告到庭。   2、被告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正當理由包括身體發生疾病不能前往法庭等。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 ...

起訴離婚一方同意多久能離婚

  離婚訴訟,是指婚姻關係當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與另一方解除婚姻關係的訴訟。離婚訴訟適用普通程式一般為六個月可以審理完。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 ...

離婚一方失蹤如何

  對於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訴到法院,不論下落不明人出走時間的長短,法院均應受理,按照普通程式進行審理;法律文書用公告方式送達。對下落不明的人提起涉及人身關係的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轄,如果原告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 ...

離婚一方願意怎麼才能離婚

  對方不同意離婚,如果你依然堅持離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訴離婚了。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